我省制定《意见》部署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

07.05.2015  12:53
来源: 时间:2015-04-30

 

    近日,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部署做好普法讲师团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骨干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法治山东建设。 《意见》要求,要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常态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需要,省、市、县(市、区)三级都要成立普法讲师团,已成立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既有队伍进行充实和调整;尚未成立的,要立即制定方案,抓紧着手组建,力争上半年正常开展工作。普法讲师团成员主要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法学科研教育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中严格按条件选聘。普法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受聘为邀请单位宣讲法律;对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部署进行解读;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活动,承担有关普法依法治理课题研究;参与编写法治宣传教材、资料;向社会公民提供法律咨询。 《意见》指出,要健全规章制度。要建立队伍管理制度,对普法讲师团成员登记造册,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于不称职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应及时予以调换,并于第一时间将调换人员基本信息逐级报省普法办备案。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普法讲师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任务。要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讲师团成员的业务能力。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对普法讲师团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对不履行职责、群众反映较差、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成员,要劝其退出或除名。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讲师团成员传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收集意见和建议。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讲师团建设,大力支持推荐优秀人选加入普法讲师团,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保障。各级普法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普法讲师团工作,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统筹安排活动任务,努力把讲师团的知识优势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新发展,为法治山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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