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加快融入国家 “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几点思考

09.04.2015  17:02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尼国会演讲时提出要与东盟国家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发展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经济新常态下,我省积极参与该战略的实施,对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参与实施“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优势条件。一是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我省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之一,航线主要从登州港(现在的蓬莱市)启航,沿黄海航线经宁波、泉州,南行至菲律宾、澳大利亚,再穿越马六甲海峡到中亚诸国。春秋战国时期,胶南琅琊古港就开展过海上通航等海事活动。公元1088年,在密州(今胶州)板桥镇设置了“市舶司”,成为当时我国海上金融、商贸、文化交流的枢纽。自隋唐时期起,蓬莱、胶州、昌邑已成为我国北方对外交往的重要门户和中外商品贸易的主要集散地之一。二是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走向主要是从我国沿海港口过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另外是从我国沿海港口过南海,经印尼抵达南太平洋。该战略走向以东盟10国,以及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为重点。经过多年的合作与发展,东盟已成为我省第二大贸易伙伴。2013年,我省与东盟进出口总额为309.6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11.6%。三是具有良好的文化支撑。我省是儒家文化的起源地,而自古以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就深受儒家文化的熏陶,儒家文化在东盟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目前,我省与东盟国家已建立了17对友好省(市)关系,东盟国家拥有孔子学院超过40所,为我省加强与东盟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近五年来,我省与东盟的进出口总额稳步递增,由2009年的125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309.6亿美元,增幅高达150%。2013年,东盟已成为我省第二大贸易伙伴、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同时,东盟也是我省对外投资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近三年来平均增速达110%。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竞争压力日趋加大。目前,上海、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福建以及东北地区等沿海省市,相继提出了各自的思路和措施。福建提出积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广东提出打造“环南海经济合作圈”、以建设“广州—新加坡经济走廊”为载体,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广西提出要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门户和新枢纽,等等。国内新一轮依托海洋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加快构建对外开放竞争新优势的格局正在形成。二是缺乏特色鲜明的载体和合作机制。目前,国家和有关省市在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已形成了一些影响力较大的多边机制。比如,国家层面的中国—东盟“10+1”、中日韩与东盟“10+3”及其他东盟主导的地区合作平台、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省级层面的有广西省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海南省的博鳌亚洲论坛、云南省的中国—南亚博览会、福建省的厦门“国际海洋周”等。而目前我省还没有成型的支撑平台,也尚未形成相关的高层合作机制,仅有的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也在推动当中。三是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缺乏深度经贸合作。我省是“一路一带”发展战略的交会中心,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延长线向西可与中亚、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相对接,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向南可与东盟、南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连接。2013年,我省与东盟进出口总额为309.6亿美元,但列上海(946.9亿美元)、广东(923亿美元)、江苏(334.4亿美元)之后,差距较大。目前,沿线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摆脱“商品倾销地”、“原材料供应地”的地位,不断加入到了与发达国家的合作当中。一些发达国家也趁机加大了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与合作,比如,美国在2012年就抛出了“美国—东盟扩大经济合作(E3)计划”;日本则一直实施着“民生经济外交”,对东盟的投资存量为我国的四倍,等等。经济新常态下,探索建立与沿线国家新的贸易合作方式,是我省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四是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相对较为复杂,从目前我省与沿线国家的合作来看,主要在海洋、贸易、金融、法律、文化、旅游、农林等领域的专业人才短缺,导致与沿线国家在市场、文化、制度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成为制约关键因素之一。

四、对策与建议。经济新常态下,加快推进我省“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应立足全球视角,对应全国区域,统筹谋划,积极搭建“五大合作平台”,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东方桥头堡,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一是海洋领域合作平台。积极推进在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海外远洋渔业基地等海外海洋产业基地。加强海洋相关领域的人才交流,积极推进相互间海洋科技研发机构的联合。以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等半岛港口群为依托,进一步密切与新加坡港、胡志明港等东南亚及南亚港口交流合作,共同提升我省港口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与沿线国家进行交流合作的国家级重大载体。二是贸易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我省沿海市对外贸易优势,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扩大贸易多样性,提高服务贸易比重。不断优化商品贸易结构,积极拓展现代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海洋科学和热带生物资源等高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扶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构建结构导向型出口促进体系。着力推进潍坊“东亚畜禽交易所”、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日照国际海洋城、威海海洋商品国际交易中心、海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等平台建设,搭建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载体。三是金融合作平台。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推进青岛财富管理中心、烟台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等项目建设,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打造和建立环渤海金融中心,促进金融资本来源多元化。探索建立“海上丝绸之路”的区域性资本市场、票据市场、产权交易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等,增强服务和保障能力。鼓励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向沿线国家延伸,探索建设海外仓储基地、数据商采购库,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四是能源合作平台。鼓励引导省内企业集团在电力、林业、橡胶、远洋渔业捕捞等领域与沿线国家开展合作,支持企业与东盟等国家合作开发橡胶、棉花、稻米等绿色农业,联合开展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电力建设运营服务、经济园区建设等业务。重点推动与东南亚、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电力合作,与泰国、柬埔寨等国家的橡胶产业合作,与印尼等国家的镍矿、铁矿、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合作。五是人文合作平台。在省内加快建设一批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和留学生基地,建立区域性文化交流基金和专项教育基金,扩大相互间留学和培训规模。利用“海上丝绸之路”沿途国家的孔子学院,通过互设文化馆、举办旅游节等活动,打造一批文化交流项目。与沿线国家联合推广“好客山东”和沿途国家及地区旅游整体形象,合作开发沿线国际旅游精品路线,提升国际旅游合作层次和水平。(省区域办蓝色经济区建设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