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有效提升寄递业治安管理水平
今年3月以来,德州市公安机关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全市寄递业治安管理信息平台研发和建设任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监督实现“收寄物品100%实名登记、100%开箱验视”。目前,全市寄递业治安管理信息平台采录快递企业信息110余家、快递员工信息570余条,为快递企业员工配备智能手机850余部,采集运单信息7300余条。
为堵塞寄递业安全管理漏洞,德州市公安局通过与市综治、邮政等部门合作,在全市范围内研发建设全市寄递业治安管理平台,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平台建设工作。该平台具有“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实时布控、有效监督、扁平指挥”5大功能。其中,最主要功能是在快递员工智能手机上安装APP信息采集软件,在客户寄递物品时,通过“四拍一输入”进行信息采集,即“拍摄寄件人身份证、拍摄运单照片、拍摄运单条码、拍摄寄递的物品”,并且输入“寄件人和收件人的手机号码”。该过程将数据信息实时传输到公安机关管理平台后台,快递员工手机上不会留存客户的任何资料,能够保障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而且信息平台能够实现对“收寄物品100%实名登记、100%开箱验视”的信息化管理,最大限度堵塞通过寄递渠道邮寄违禁品这一漏洞。与此同时,平台实现了对寄递企业的信息化管理、通知通报下发、信息数据检查监督等功能。此外,该平台还与市公安局多元数据中心实现对接,信息平台采集的快递企业、快递员工、运单信息全部实时导入了市公安局多元数据中心,寄件人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件人的手机号码等非常有价值的信息能够与多元数据中心进行关联和碰撞,为丰富多元数据中心信息、侦查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为切实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德州市公安局联合邮政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寄递业治安管理信息平台检查监督工作意见》,对平台的使用标准和要求作出专门规定,对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具体检查职能作出专门要求。此外,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制订了联合检查工作制度,对于企业不能规范使用信息平台,不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收寄验视制度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对于规范使用平台,采集信息全面准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全市寄递业治安管理信息平台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