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14.10.2014  19:06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等7部门日前出台《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建立健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要求监管部门发现涉嫌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并明确“生产、销售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食品”等10种具体行为应立即启动移送程序,同时规定了移送案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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