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山东省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高立文
■本期提示
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正视困难,下决心举全市之力,全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国家2003年正式公布重点监控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以来,山东省济南市一直处于中下水平,尤其是自2013年环境保护部对空气质量每月公开排名以来,济南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落后,2014年8月、9月排名一度下滑至最后一位。如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成了济南全体市民共同思索的问题。
济南市大气污染的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特征十分突出。面对巨大的压力和外界的质疑,面对空气质量排名落后的被动局面,济南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正视困难,下决心举全市之力,全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痛定思痛,群策群防齐心治污。2014年以来,济南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确立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调控、深化污染治理等举措,筹划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涵盖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余热利用、油品品质保障、清洁能源推广、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全民参与环保等领域。
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上,济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出,要把“十大行动”作为提升泉城人民幸福指数的基本要求,作为推进济南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作为落实上级要求干则必成的政治任务,抓具体、抓到位、抓出成效。
创新机制,构建六大推进体系。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主要领导参加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督察组和宣传组。每一个行动都成立专项工作组,由一位分管市领导主抓落实。各县(市)区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指挥部实行统一调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统一行动、分类推进。
二是建立政策支撑体系。济南市先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十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意见》、《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等方案、办法,对各项行动工程任务、时间节点、目标效果作了具体要求。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调查研究、形势分析、驻厂监督、检查落实、定期考核”等5项制度,对污染源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管。
四是严格环境执法体系。推进精细化环境监管执法举措,对违法企业实行“三真三到位”,即说法教育动真情、查处违法使真劲、帮助整改下真功;跟进督查到位、现场处罚到位、批评曝光到位。
五是抓好督查评价体系。市政府督查组每半年统一督查考核,进行量化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与单位年终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挂钩。
六是建立宣传导向体系。发挥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做到电视上有宣传报道,网络上有宣传专栏,社区里有宣传义工,道路边有宣传展板,动员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铁腕施策,力争交上百姓满意的答卷。坚持重心下移,分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对各类施工工地、堆场、露天仓库实施挂牌动态管理。其中,对全市2000余处施工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定期通报,对1家建设单位、20家施工单位、14家监理单位、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7家检测单位进行通报、记录不良行为、停止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209家、332台燃煤供暖锅炉以及56家、84台(座)工业炉窑进行集中调查和专项治理。对30家超标排放单位全部进行立案处罚,通报违法排污单位50家(次)。督促完成火电(热电)企业总装机容量1686MW的脱硫增容改造和总装机容量1102MW的脱硝治理改造,减排二氧化硫5500吨、氮氧化物1.2万吨。以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地方标准为抓手,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动车用油品配套升级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组织对全市1062处加油站(点)进行检查,取缔关停362处,对6家7个不合格抽检样品进行曝光、暂缓年审,限期整改并处罚。推进黄标车区域禁行,2014年,全市淘汰黄标车4.1万辆,审核通过提前淘汰黄标车1.3万辆,累计核发补贴资金1.1亿元,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