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业现代化要进行战略创新

29.09.2014  11:34

  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期,此阶段也是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战略机遇期,但是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还面临不少农业以外的制约,亟需改善外部环境,转变发展方式,进行推动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家庭经营向现代化迈进。  

  一、体制创新  

  当前,我国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方式,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难以形成有效衔接;服务与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体系不健全;土地制度也亟需创新。  

  (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的目标是达到农业经营合理化,实现农业效益最大化。第一,要完善各种体制机制,引导和扶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专项扶持基金,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并在用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鼓励和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等方式,发展成大型龙头企业。第三,要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抓好统一信息、信贷、供种、植保、防疫、加工、销售和分户种植管理等,落实生产技术标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建基地、育产业、进市场、促增收。第四,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一村一品专业村对接,把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乡镇建设成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农业服务组织创新。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家庭经营的专业化程度也将逐步提高,亟需要其它服务组织来为其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服务。第一,要进一步发挥好村级集体组织在统一经营和服务方面的作用,推广农业生产资料统一定购、厂家直供等方式,规范种子、化肥、农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市场营销,从源头上遏制坑农害农行为发生。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发展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等联合与合作经营,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的事情,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服务。第二,要大力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服务性企业。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村级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第三,要积极推广“三电合一”、“12316”等信息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联结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农业信息服务新机制。  

  (三)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第一,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的流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联结生产与市场、农户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建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民运销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队伍等各层次各类型的农村中介流通组织,形成“企业十经纪人十农户”、“专业市场十专业协会十农户”等合作关系,走产供销相结合的路子,减少流通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益。第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原有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创新,发挥其在农村的传统业务经营优势。第三,要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鼓励有规模、有配送能力的连锁超市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加快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提高农超对接经营比重和规模化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主产区和主销区合作,从省内对接扩大到跨区域对接;从长贮存期产品对接为主扩大到各类农产品全面对接。要鼓励学校、工厂食堂,餐饮企业等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多元化产销衔接关系,努力降低流通成本。  

  (四)农地制度创新。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且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拥有了对其承包经营土地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必须坚持毫不动摇地坚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第一,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发展专业经营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第二,改革现行征地制度。严格界定经营性和公益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按照同地、同价、同权的原则,将农村集体土地纳入统一的土地出让市场,以出租、出让、转让、转租、抵押等形式进行流转。建立集体和农民分享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土地增值的机制,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财产性收入。同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解决好他们的就业、住房、社保等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长期有保障。第三,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土地退出机制。对那些在城镇就业稳定、居住稳定且已购买住房并愿意退出土地的农民,要建立市场化的土地退出机制,允许农民通过市场自愿转让获得财产收益,确保农民实现其土地资产价值。第四,探索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交由政府集中经营,农民可从政府对外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红获利,同时也能间接扩大土地规模经营。  

  (五)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必须利用好金融这一杠杆。第一,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适应农村需要的金融组织,扩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努力满足农民信贷需求。第二,创新支农战略。目前,在各种税费减免且享受补贴的情况下,农民在一般性的农业生产上贷款意愿较低,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则有较大的信贷需求,因此金融支农战略应由侧重支持解决农民脱困温饱问题向重点支持增收致富转变,即金融组织信贷支农的重点应转向种养产业大户。同时要创新能适应种养大户的有金额大、抵质押简便、授信手续简便等特点的信贷品种。第三,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为“三农”服务主力军作用,扩大“惠农卡”保有量,增加农业贷款投放。第四,要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为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提供更好的保障。第五,要探索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创新贷款抵押方式。目前,农民贷款客观上找不到合适的抵押物和担保人,他们的宅基地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种养物等都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建议可由政府财政、农村企业、私营业主等各方共同出资,建立农村互助担保基金,为农民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缓解农民担保难的矛盾。  

  二、结构创新  

  合理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农业生产满足市场对农产品多样化和优质化要求的客观规律,是农业经济实现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协调统一和健康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前,农产品品种结构、种植结构不合理问题继续存在;种植结构、区域结构趋同,供求之间形成结构性矛盾,并出现了结构性剩余。  

  (一)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品牌产业。要大面积引进和推广优质品种,逐步实现优势农产品优质化,通过品种调优、规模调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绿色农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积极培育和创建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市场知名度。  

  (二)优化区域结构,培植特色产业。要通过规划引导,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规划一批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农业产业集中区和示范带,逐步改变目前生产中“多而杂”、“小而全”的种植格局,促进优势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着力打破乡镇之间的区域限制,变过去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为“多乡一业”,甚至“一县一业”的特色的种植区,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支柱产业。  

  (三)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第一,要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改善品质,提高质量,实现初级农产品由普通产品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转变。第二,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能源替代等新兴业态,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拓展农业发展空间。第三,要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着力点放在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上,由资源初加工、粗加工向精深加工和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转变,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  

  三、技术创新  

  当前,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在诸多领域仍落后于发达国家10~15年,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足50%,农业科研与生产结合不紧密,基础性研究比较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到位率低,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顺利推进。  

  (一)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重大专项。按照把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围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专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加快新技术的引进和研发。要围绕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多层面、宽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引进工作,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应用。大力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工程。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大力提高农业后续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开发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设施农业,大力推动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化。  

  (三)创新科技推广形式。要继续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逐步建立以县级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为龙头、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借助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市场、中介服务等形式,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通过产业基地(科技示范园)建设带动农户。按照“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工作思路,要大力推广“基地带业主、业主带大户、大户带农户”的发展模式,紧紧依托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信誉度高的龙头企业,搞好产业基地(科技示范园)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产业基地(科技示范园)在技术、品种展示和市场信息引导中的作用,带动农村群众发展产业,把基地(科技示范园)变成企业的车间,把农户变成车间工人,实现引进一个企业、建成一片基地(科技示范园)、兴起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目的。  

  (五)大力拓展和延伸农业科技发展领域。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体系的配套完善和产业化开发。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领域,部署相应的科技力量,促进农业科技各领域相互衔接、紧密结合、协同发展。  

  四、人力资本创新  

  我国农村人力资源虽然丰富,但整体素质较低,人力资本存量低,不适应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一)构建全方位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农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成人学校等是目前培训农民的主要阵地,在普及农业知识、推广农业技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巩固老阵地、开辟新阵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和各种培训力量,如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教育、电化教育、函授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农村“大喇叭”、科技培训直通车、科技书屋、手机短信服务、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构建“天网”、“地网”、“人网”三网合一的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中央、省、县、乡、村多层次、多元化、结构合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弥补农村成人学校办学条件的不足,大幅度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  

  (二)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创新思路,立足于让农民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多层次、多形式、灵活多样地进行培训,让广大农民更直接、更感性地学习到新知识、新技能。  

  (三)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要积极争取阳光工程、青年农民培训工程、“三电合一”工程、远程教育工程等项目,集中财政投入和项目资金,在县、乡、村建立一批综合型、全方位、多功能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真正实现“政府埋单、群众受益”。  

  (四)进一步丰富农业科技培训内容。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新型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绿色证书、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科学设置培训项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长训、短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民技术骨干、种养大户、营销大户、服务大户和青年农民的农业技术教育,尤其要加大“一技一训”、“一业一训”的培训,不断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同时,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建立“一村一名技术指导员”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任务。  

  (五)积极推进农村妇女家庭创业。大力发展“妇联+协会”、“女能人+协会”等妇女经济协会组织,提高农村妇女适应市场竞争和产业化经营能力。  

  (六)对后备主体农民增加义务职业教育。特别是要继续抓好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9+2、12+1”培训(即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使其在完成十一年的义务教育后即成为掌握一定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基本合格的新型农民。  

  五、管理创新  

  农业经济活动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活动,及农、林、牧、渔、水利、农机、乡镇企业等多个产业,农业主管部门管不了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农机、粮食、土地利用等,这不仅与现代农业的区域化特征、综合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同时也不利于农业、农民、农村“三位一体”的协调发展。  

  (一)构建高效的大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要对现存的农、林、水、水利、农机、乡镇企业、粮食、土地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办等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集中,使其作为政府管理和调控农业的权威机构和综合部门,全面负责现代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众多环节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的结合,实现农业的产前、产后、产中的结合,促进农业走上现代化的“快车道”。  

  (二)大力发挥非政府组织尤其是专业合作社在农业行业管理中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中具有专业性强、组织程度高、管理能力好、市场拓展能力强的特点,可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行业管理方面的作用,更好的促进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