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09.10.2015  09:36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我省财政资金统筹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新形势下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利于把“零钱”化为“整钱”,解决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支出结构固化、存量规模居高不下等问题;有利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集中财力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文件,明确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我省结合实际,以省政府名义印发《通知》,对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作出全面部署。 二、制定《通知》的总体要求 根据国发〔2015〕35号文件部署,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坚持全面统筹、分层推进、远近结合、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原则。按照上述原则,我省在制定推进全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时,主要把握了以下要求: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精神。从政府预算体系、科目、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项目、跨年度预算、存量资金、政府债务资金、预算编制与执行、预算安排与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推进各类资金全面统筹,着力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构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二是坚持细化政策实施标准。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许可范围内,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重点从推进非税收入统筹使用、加大重点科目资金优化整合力度、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更加细化具体的措施和目标,切实增强政策操作性。三是注重强化政策创新。凡是此前省委、省政府已明文部署的事项,《通知》一般不再重复表述。同时,从我省实际出发,增加了公共文化资金、农村公益设施领域资金、采煤塌陷地治理资金优化整合以及健全预算安排与资产配置有机结合机制等内容,全方位推进公共资产、公共资源与公共预算资金的统筹整合。四是全面加强政策落实保障。《通知》对明确部门职责、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推动市县先行先试,为全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按照整体设计、分层推进、全方位实施统筹的思路,从推进财政资金跨预算类别、跨资金科目、跨部门、跨年度、跨级次统筹使用等方面,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调控能力。《通知》着眼于健全完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有机衔接、互为补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3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2016年省级调入比例提高到15%,以后年度逐步提高,2018年达到20%,2020年达到30%;同时自2016年起将国有文化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切实增强各类预算资金的使用合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清理、整合、规范并统筹使用各类非税收入,部门非税收入年度执行中超预算部分,全部由同级财政统筹使用,实现收支彻底脱钩,形成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机制。 (二)加大重点科目资金优化整合力度。《通知》明确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农业等科目相关资金统筹整合,明确整合目标,统一规划指导,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能。科技方面,将所有实行公开竞争分配方式的省级财政科技资金,优化整合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建设、人才计划和引导基金五类;教育方面,区分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突出支持重点;公共文化方面,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结构,将各类预算安排的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优化整合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文化宣传交流等四类;医疗卫生方面,将省级医疗卫生领域资金整合为社会保险补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卫生重点事业发展、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等五类;农业方面,将省级涉农资金整合为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等六类,并进一步推进农村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资金优化整合。同时,为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着力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有关资金整合,自2015年起,省级统筹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水利发展、环境保护、区域战略推进等专项资金,以及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支持市县政府结合实际进行相应的资金整合,建立“市县为主、上级支持、共同投入、配套联动”的资金政策体系,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 (三)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统筹协调。《通知》围绕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积极推进转移支付、部门预算资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跨年度预算统筹协调,促进预算编制与执行环节有机衔接。 一是 完善综合预算制度,严格控制代编预算,严格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 二是 加强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项目统筹,不断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下级比例,提前足额编入预算,减少执行中的预算级次调整,提高预算资金配置效率。 三是 强化财政资金跨部门和部门内部统筹,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分解为由多个部门负责的,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并分别列入各自部门预算,减少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同时,严格控制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个数,同一支出方向不得重复设立专项资金,原则上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下不再拆分成不同的专项资金。 四是 推进跨年度预算的统筹协调,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统筹性和稳定性。 五是 统筹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加大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积极探索提前下达市县债券分配额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同时,加强库款管理与债务发行的统筹协调,省级根据库款余额安排债务发行的规模和节奏,库款较高的地区,在严格保障财政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债券发行之前可在债券分配额度之内予以垫付,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 (四)大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知》指出要全面清理现有各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资金闲置沉淀。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收回制度,全面清理现有各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整体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项目资金增量;对财政拨款结转占当年财政拨款预算超过10%的部门,应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五)推进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统筹使用。《通知》提出通过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及时、有效发挥作用。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落实项目实施条件,严格按规定时间批复、下达并拨付资金, 加快预算执行。建立项目跟踪调整机制,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或全部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完善项目库建设,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实施项目全周期、全链条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六)健全预算安排与资产配置有机结合机制。《通知》要求牢固树立资产也是资金的理念和意识,切实加强资产管理,推行政府公物仓制度,逐步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施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处置,促进资产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推进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促进预算安排与部门存量资产占用紧密结合,避免资产重复配置和低效使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七)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保障。《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发挥带头作用,主动整合相关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省财政厅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必要授权或修改相关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允许市县政府在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先行先试。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和统计报告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对未按规定完成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是当前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这项工作近期目标是: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稳增长、调结构;长远目标是: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