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人毒于虎!亲爹为还高利贷卖掉亲儿子!
24.08.2015 11:26
本文来源: 检察
俗语说“虎毒不食子”,但在济南打工的章丘小伙贾亮,只因偿还自己欠下的债务,亲手卖掉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该案经章丘法院审理,判决贾亮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据了解,贾亮是章丘人,几年前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后来因为经营不善,贾亮不仅生意赔了,还欠了五万元高利贷。为还债,贾亮就在债主刘波开的KTV里打工。
打工期间,贾亮的女友莉莉怀孕了,由于俩人还没结婚,莉莉也未满十八岁,不到婚育年龄,所以决定流产。刘波知道这个消息后,找到贾亮劝说其让女友把孩子生下来卖掉,所得钱款可以用来偿还债务。想到一直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债务,贾亮就同意了。
起初莉莉还不同意卖掉孩子,经过几天的劝说,考虑到孩子已经四五个月了,流产对身体伤害很大,最后,莉莉也勉强同意生下孩子卖掉帮男友还债。
随后,刘波开始联系买主,不久就找到一对结婚八年还没有生育的夫妇。
2015年初,莉莉到了预产期,刘波就安排其到章丘市妇幼保健医院办理了入院手续,因为莉莉未满18周岁,所以办理住院手续时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入院不几天,莉莉就诞下一名男婴,孩子出生第二天,在做完各项新生儿健康检查后,就被买主抱走了。
莉莉出院以后,因为想孩子整天以泪洗面,多次想把孩子要回来。可是,糊涂父亲直到案发都不知道孩子卖到哪里,也不知道孩子卖了多少钱。
据供述,刘波卖孩子共所得七万元,其中分了五千元给莉莉做月子费后,其它钱款都归入自己囊中。
经章丘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刘波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贾亮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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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201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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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