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积极支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股改上市

01.09.2015  11:22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财政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省属4家国有文化企业股改上市,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基本具备上市申报条件,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拟上市企业已进入股改阶段。       一、落实有关财税优惠政策。按照上市资产管理规范,审核批准省属广电网络资产变更产权持有人,进一步理顺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产权关系,为企业享受转企改制优惠政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税务、宣传部门,落实了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对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上市股份公司按政策规定精算计提用于解决分流人员费用,严格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上市改制顺利实施。       二、协助企业理顺财务资产关系。为适应企业上市需要,规范股权结构管理,批复山东影视集团设立有关子公司。同时,为加快拟上市公司资产划转工作,简化程序,省财政按照规定授权山东影视传媒集团股改过程中国有资产可自行决定无偿划转,提高了效率;为解决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审核批复山东出版集团泰安印刷厂与人民印刷厂股权转让;批准山东出版集团建设用地增值部分作价转增国家资本金等。这些举措,为加快拟上市公司的改制步伐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三、加大财政扶持资金投入。近两年来,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2.46亿元,对省属拟上市文化企业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山东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和数字出版云平台建设项目、大众报业集团大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补贴项目、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广电网络云媒体业务平台项目和省级干线传输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微电影产业发展平台以及“鲁剧”精品创作等重点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增强了企业综合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