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山东省2014年度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一、项目背景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启动实施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其中确定山东省对口支援喀什地区疏勒、英吉沙、岳普湖、麦盖提4县。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援疆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同时组建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援疆指挥部),作为山东援疆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东营、济宁、泰安、日照4市分别负责对口支援喀什地区疏勒、英吉沙、岳普湖、麦盖提4县,并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援建工作。自2011年起,我省正式开展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根据中央要求,对口援疆资金按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筹集,集中到省财政对口支援新疆专户管理,统一使用。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山东省审计厅组织东营、济宁、泰安、日照4市审计机关,自2011年起对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二、跟踪审计主要内容
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以促进中央支持新疆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和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的规划及措施的落实,促进援疆专项资金安全、合规、节约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为目标,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内容:一是关注中央和省支持新疆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重点审计有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产能过剩项目、高耗水项目;二是关注对口支援新疆规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是否遵守总体规划要求,是否及时编制和下达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有无脱离规划建设实施的现象;三是关注对口支援新疆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审计各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对口支援新疆资金是否得到落实,资金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四是关注对口支援新疆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和建设效果,重点审计援疆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援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项目投资控制是否严格有效。
三、跟踪审计开展情况和成效
山东省审计厅以援疆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和绩效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对援疆资金和项目的跟踪审计。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跟踪审计组织领导。成立厅领导为组长、有关处室和4市审计机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跟踪审计领导协调小组,加强审计组织领导;从厅机关和4个援建市选派经验丰富的工程审计人员和财务审计人员组建跟踪审计组,负责具体的跟踪审计工作实施。
二是注重实效,扎实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 加强与省、市援疆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援建工作动态和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跟踪审计的针对性;采取工程现场审计和后方资料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赴喀什4县实地检查援建项目,提高跟踪审计的时效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完善援建工作制度;突出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项目造价等重要环节,促进援疆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加强配合,建立两地审计协作机制。加强与喀什地区及受援4县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审计进展和审计结果,建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定期联系、成果共享的审计协作机制,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先后组织6批次审计人员赴受援地开展现场审计;累计提交审计报告16份,公告年度跟踪审计结果4期;提出审计建议93条,促进各级援疆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1项;累计核减施工单位提报的工程价款2.02亿元;审计报告和信息专报先后被郭树清省长、孙伟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批示4次。中新社、大众日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山东援疆审计成果和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