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潍坊农民收入全省第一 现金收入10060元

05.09.2014  12:24

  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了解到,上半年潍坊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0060元,同比增长12.1%,居全省第一位,绝对数比全国高4664元。其中,潍坊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和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稳定增长,是促使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从统计结果看,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首要因素。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793元,同比增长11.7%,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为37.7%,对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6.5%,拉动人均现金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首要因素。

  此外,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稳定增长,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5367元,同比增长5.5%,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为53.3%,对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5.6%,拉动人均现金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现金收入4303元,同比下降0.6%。其中农业现金收入3741元,同比增长8.4%;林业现金收入166元,同比增长46.8%;牧业现金收入396元,同比下降48.4%。农业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为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保障。第二产业现金收入105元,同比下降51.9%。其中工业现金收入89元,同比下降22.5%;建筑业现金收入16元,同比下降84.6%。第三产业现金收入959元,同比增长77.5%。其中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308元,同比增长79.7%;批零贸易业、饮食业收入456元,同比增长66%;社会服务业收入192元,是去年同期的三倍多。第三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亮点。

  据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分析,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空间。而本期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得益于其他股息和红利、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的提高。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22元,同比增长98.2%,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为2.2%,对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1%,拉动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

  此外,转移性收入增幅加大,是农民增收的重要补充。上半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678元,同比增长80.1%,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为6.7%,对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7.8%,拉动人均现金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而本期转移性收入增幅加大主要得益于离退休金或养老金、赡养收入的大幅提高。(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