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摘要三)
按照中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尊重和发挥地方、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一,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公布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制定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少价格管制,完善山东价格指数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启动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深化国有资本运营和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本参股控股公司治理结构。设立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第二,努力解决好“三农”问题。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办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制定家庭农场基本标准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监管办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发展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深化供销社改革。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途径,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对人口、经济和非农就业达到镇或城市标准的地区,逐步纳入城镇化管理并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有序推动乡镇改街道和撤县设市。深入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抓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第三,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坚持不懈地推进同工同酬,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公平待遇问题。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按照中央统一要求,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标准,优化薪酬结构,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行第三方独立评价。探索划分省与市县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继续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清理规范干部多占住房和集资建购房等问题。省市县分步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第四,继续拓宽投融资渠道。减少和取消财政对竞争性行业的直接补助,探索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财政支持方式。继续发展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转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大力发展多元股本投资,鼓励各类机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探索特许经营及多样化的项目融资办法。推进民间融资机构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普惠金融组织健康发展。稳步发展齐鲁、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私募市场,审慎扩大大宗商品交易业务试点。选择若干市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协调推进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五,全面提高人口素质。落实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大力推进评价、监督制度改革。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注重培育学生的政治觉悟、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扩大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启动高等教育重点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开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办学。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实现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城乡全覆盖,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