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暨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会

23.12.2016  00:04

12月19日至21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德州市召开了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暨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会,会议旨在总结交流全省政府立法工作的情况,研究部署明年的重点任务,探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提高立法工作水平的具体措施。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春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德州市副市长康志民出席会议并致辞,17个设区的市法制办分管政府立法工作的负责人做了大会交流。

李春田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政府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绩的一年。全省17个设区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贴近改革发展的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和开门立法的理念,立足实际,不断创新,政府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规划,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指导性不断增强;一批重要的立法项目顺利颁布实施,立法对经济社会社会的规范、保障、推动、引领的作用充分发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迈出扎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立法质量不断提升;坚持立改废释有机结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克服困难,积极探索,市地立法有序推进,17个市政府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2件,制定出台或者完成审查修改市政府规章15件(截至11月底)。

李春田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对立法工作的要求会越来越高,立法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政府立法工作必须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主动与改革发展决策进行对接,以立法推进、引领改革,以立法促进、保障发展。

李春田要求,明年政府立法工作要做到“一个突出、三个强化”。突出立法重点,强化开门立法、强化立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立法能力建设;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地方政府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的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做好我省规章清理工作;要建立立法工作责任制,保证2017年立法计划和规章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更加注重采取多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积极研究、吸收、采纳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更加关注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应对各类舆论风险;要做好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全省17市法制办分管政府立法的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法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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