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伙为救同事不幸溺亡 获救者谎称其“自杀”
事发现场
齐鲁网 12月11日讯(山东台 ) 12月5日1点多,山东小伙郭强在天津西青区某小区前为救轻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却不幸溺亡。但获救同事和另外两名当事人起初对郭强家属和警方咬定他因感情问题而轻生,直到多人提供证言,三人才改口还了郭强清白。
救人还是轻生?供词一天“两变”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调查》报道,郭强的表姐夫张晓旭说,那天自己两点二十三分接到了刘某的电话,说他的弟弟跳河了。接到电话之后,张晓旭立即赶到了现场。张晓旭告诉记者,他赶到现场之后,郭强的另外三名同事也在现场,他们都坐在郭强的车里,分别是汲某、刘某和曹某,三个人跟郭强和张晓旭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他们告诉张晓旭,郭强是在开车走到这儿的时候突然下车跳河自杀的。但是对于这种说法,张晓旭非常的怀疑。
根据郭强同事汲某的描述,当天晚上郭强是开车送他们回家,在经过这儿的时候,郭强突然拉开车门就往河边跑去,当时车上的刘某和曹某,都以为郭强在开玩笑,并没有追出去,而只有汲某跑了过去,但是当他看到郭强跳河,自己再下去救得时候,郭强已经找不到了。
对于汲某说的郭强是自杀的情况,张晓旭是百分百的不相信,他开始在事发现场周围寻找证据。张晓旭说,当时自己来到现场以后,发现弟弟郭强的外套和手机都完整的摆放在河边的一处假山的下面,这让张晓旭更加的相信,郭强不可能是自杀。
张晓旭说,起初民警反馈,郭强的三位同事均称他主动跳河,但警方对一些细节产生质疑,希望张晓旭等家人可以找到郭强的朋友了解他生前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张晓旭等人找到郭强生前接触的不少朋友,均反映没发现异常,郭强一名好友还亲自到派出所作证。在多方证人的证词下,事情发生了逆转,郭强的三位同事,主动承认,他们开始时说谎了,跳河自杀的并不是郭强,而是汲某,郭强是因为下河救人而死的。
当事人:我们撒了谎,请求得到原谅
在派出所,记者也见到了当事人之一汲某,他并不愿意面对记者的镜头。为了弄清当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联系到了当天晚上坐在郭强车里的另外一名同事刘某刘某告诉记者,他郭强汲某和曹某都是很好地朋友,当天的时候郭强本来要跟他们一起吃饭,但是中途因为临时有事离开了,等他们唱完歌郭强又专门开车到ktv去找他们并送他们回家,但就在车上,汲某和曹某发生了争吵。
汲某和曹某之前是同事,后来两个人逐步发展为男女朋友的关系,当天晚上两个人又因为感情的问题在郭强的车上争吵了起来。刘某告诉记者,由于天气寒冷,再加上郭强本身就不会水,他在把汲某推上岸之后,就沉入了水底,他再也没有看到他,然后这时曹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刘某告诉记者,自己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劝汲某实话实话,但是最后三个人还是一起撒了谎,在派出所的时候,刘某也是第一个主动向民警交代了他们撒谎的事情,现在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也非常的难过。
为了尽快的让郭强入土为安,在派出所的多次调解之下,12月9号晚上,郭强的家人与当事的另外三个人汲某刘某和曹某达成了谅解协议,三个人一共向郭强的家人支付9万元的抚慰金,并且在媒体上澄清之前的描述,说出郭强救人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