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对36家未完成油气综合整治任务的加油站实施停业治理

14.01.2015  13:37

  为进一步推动油气回收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油气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对逾期未完成二次回收治理任务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要落实停业措施,实行停业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不得擅自营业”的要求。

  莒南1月1日开始对未按期完成油气综合整治任务的36家加油站进行停业治理。到1月14日,36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停业治理,已对所属的汽油加油枪采取了了断电、封停、停业,禁止其一切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