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互联网+”下的文化产业园之路怎么走

19.07.2015  20:47

  文化创意产业园在经历了坐收房租、增值服务和配套孵化等阶段之后,遇到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加速创新迭代的时期,“互联网+”意味着低成本、高效率与突破性的变革,将能助力各行各业取得新的发展成效,文化产业园区也不例外,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将来的文化产业园会向哪个方向发展?

  让服务紧随市场需求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范周近日刊文指出,从文化经济的角度而言,新时期的文化产业园区不是简单的园区功能叠加和产能提升,更多在于商业模式创新。

  “如果产业园区只充当‘房东’或‘二房东’的角色,获得的经济附加值肯定不高,对客户群体的黏度也不够,长此以往很难持续。那些离城市中心稍远的园区,目前只能依靠优惠的房租价格,这已无法吸引企业入驻。”博文兴华(北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瑞此前被媒体采访时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经伴随文化产业发展日渐成熟起来,摆脱了1.0时代收房租的传统方式。他们当下做的,是让服务紧随市场需求。

  以北京“新华1949”园区为例,其定位在发展中日渐明晰,就是做文化金融创新中心。它引入的企业倾向集中于两类,一是文化金融机构,二是社群。“新华1949”会在有入驻意向的企业中挑选,能付多少租金已不是其衡量标准,那些符合园区业态、对园区有战略提升作用的企业,才是真正的目标客户。

  可见,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必须探索自身的商业模式,探索其个性化定位、盈利渠道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式。

  在寻找新的盈利渠道方面,范周认为,利润点应是园区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所得。园区内可安排适当的房地产作为商业配套设施,并不能作为主业经营。房地产盈利资金可作为园区运营的现金流以及启动资金使用,一定要区分文化产业与地产的收入方式。

  这方面,韩国Heyri艺术村的盈利模式值得探讨。它以自身特色化“艺术+”的模式,融合了园区内部艺术产业与餐饮、娱乐和培训等多个商业因素。租金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更多盈利在于通过举办大型会展活动带来的“人流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消费。又如,2013年5月开园的深圳盐田国际创意港也是个典型案例,其成立之初就以“文化+电商”“学院+园区”融合为发展方向,开创了全国首个“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教育培训”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

  孵化器的延伸发展

  从今年初,众创空间带着一股“全民创业”的热潮席卷各大产业园,似乎不建立一个众创空间,就会被时代淘汰,原本产业园中的孵化器也纷纷改头换面,升级为众创空间,文化产业园也不能幸免。

  众创空间一定要代替孵化器吗?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副处长安磊日前表示,很多众创空间没有场地,它能够服务的都是早期团队,或者非常早期的企业。这些企业团队成熟后,一定要找一个地方落地,还是要落到孵化器里面。安磊说:“前两年,在还没有众创空间这个词的时候,我们通常把这种空间叫做‘创业苗圃’。我们希望众创空间跟孵化器是融合合作的关系,众创空间团队可以落户孵化器,孵化器可以把众创空间的优质高端软服务借鉴过去,通过引进他们的团队、模式,促进孵化器的发展,众创空间也在向孵化器的方向发展。”

  北京3W咖啡馆、天使汇、创新工场,一系列的新型孵化器上了很大的台阶,但是新型的孵化器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受到地产空间的影响,在结构上还是比较单一,更多是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领域。

  尽管有各种局限,文化产业园中的孵化器前景还是被看好。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文化产业园的孵化器运营有一定的团队基础,依托团队的市场营销、企业咨询和法律支持等条件,与诸多文创类企业相对接,能够摊薄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企业能够获得对口的高质量服务。

  另外,文化产业孵化器可以成为企业的投融资平台。作为孵化器,可以直接掌握企业发展的情况,据此搭建投融资平台。一方面将资金引入孵化器内的企业支持其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注资获得企业股权收益,二者互利共生。

  文化产业园区类似于一个空间、资源、资金聚集的港湾,可以吸引诸多文化创意类企业的“小船”。俗话说,船小好调头。灵活地进出孵化器机制也可以保证孵化器的生存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