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文化强国要以产出最佳社会效益助推中国梦

04.05.2015  12:32

  文化强国建设中的社会效益是指基于文化产品及服务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公益性功能而产生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效益。无论是文化事业建设,还是文化产业建设,都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文化强国建设要以产出最佳社会效益助推中国梦的实现,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服务、优化社会环境和改善社会民生上。

  第一,提供公共服务。文化是公需品。应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提供优质、丰富、高效、均等化、人民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基本要求,在质量、数量、效率、公平性、满意度等方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

  第二,优化社会环境。文化是风向标。要依靠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励、治理作用,发挥当代先进文化的凝聚、润滑、整合、包容作用,以化解社会矛盾,改善社会环境。在正常运行的社会常态中,文化元素渗透到经济、政治及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和影响。

  第三,改善社会民生。文化是稳定器。通过文化强国建设改善社会民生,这是坚持“二为”方向的生动体现。一是新一轮文化事业的发展意味着新一轮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文化产业的不断增长意味着就业空间的不断增长。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城市人口将进一步增加,就业压力增大,而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开辟城市新的就业空间,缓解城市就业压力。随着文化产业的分工精细化、产业链延长,其带来的就业岗位增多,吸纳数量将迅速增加。应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以提供更多创业机会和就业机会。
 

  (作者:王资博——《中国梦视野下文化强国建设的功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