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构建当代有效的艺术评价体系

27.11.2015  15:49

  11月20日,中国文化报理论部举办了第十期“艺海问道”文化论坛。论坛聚焦艺术标准与艺术评价体系的建立,邀请青年理论工作者祝东力、李云雷、邵亦杨、谷泉、王红媛、陈岸瑛六位共聚一堂,坐而论道,提出问题并展开初步探讨。

  徐涟:随着艺术概念内涵与外延的不断变化扩展,关于艺术本质的追问转换成“艺术品”与“艺术家”的互证,以“美”为核心范畴的艺术评价体系分崩离析,艺术评价标准早已被消解殆尽。什么是艺术?什么是优秀的艺术作品?多元化社会中,艺术有没有评价标准?如果没有,我们今天如何谈论艺术?如果有,我们能否梳理出艺术评价的诸多范畴,构建当代有效的艺术评价体系?这一系列理论问题,有待我们深入思考与不断探讨。

  在“最大公约数”上重建我们的评价标准

  艺术有没有标准?艺术评价体系是否有效?面对和回应这样的问题,青年学者们从规范艺术品市场、回应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产品的迫切需求、升华我们纷杂的感性经验等不同的角度,重申“在尊重文化多样性、艺术多元化的现实中,寻找蕴含其中的永恒的艺术规律,坚持艺术标准,构建当代有效的艺术评价体系。”

  祝东力:今天的艺术领域的确不能令人满意,有些艺术已经变成投资品,例如许多美术作品,被纳入由画家、评论家、画廊、出版商和收藏者所构成的产业链;另一些艺术变成纯粹的娱乐,例如许多影视产品;还有一些成为小圈子内部自我循环的把玩之物,例如所谓纯文学,所谓现代汉诗。如何构建有效的艺术评价体系?一旦提出这个问题,就意味着:艺术界的评价标准,或者说核心价值观,出了问题。

  一定的评价标准总是由一定的人群,由一定的文化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来支撑和维护。例如,新中国建立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尽管在实践过程中曾出现了各种偏差,但是,对于什么是好作品,什么是坏作品,那时候一直都有一种稳定的、明确的、毫不含糊的评价标准。那时的文化共同体,尊奉同一种价值,憧憬同一个历史发展方向,而共同的艺术评价标准,不过是这种共同的价值观、历史观的派生物而已。因此,一旦文化共同体本身松懈,那么它所承载的评价标准也必然松懈,甚至瓦解。

  这大概就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情形。由于社会转型和市场体制的建立,利益主体多元化,加上各种分歧,标准难以形成共识,在广泛的艺术领域,其通行的标准大概就成了“娱乐”。体现在艺术评价体系上,就是“观赏性”作为一个评价标准的“逆袭”。今天,“观赏性”似乎已经超过“思想性”“艺术性”,成为主导性的标准。这种以感官愉悦为中心的泛审美体验,是大众文化范畴内的艺术产品必备的品质,例如商业大片中那些炫人耳目的场景,它作为一种标准也是依托于消费社会的“大众”这个文化共同体,因而自有其价值和存在的理由。

  但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必须具备自己高端的艺术作品,不仅作为精神世界的象征,也借以认知现实、探索时代的课题,升华我们纷杂的感性经验,同时平衡占据绝对优势的大众娱乐产品。因此,我们需要在“最大公约数”之上,重建我们的评价标准。这就需要重建我们的新的文化共同体,因为归根结底,标准取决于人,是一群尊奉共同价值观的人支撑和维护着艺术评价标准。

  艺术评价标准应是“文化价值的量化呈现”

  探讨艺术评价标准建立,绕不开艺术创作的意义以及艺术品价值何在的命题。谷泉着重讲的是艺术从业者应反思自己的创作目的是否为了社会进步,还是仅停留于生存层面。陈岸瑛分析了大众型艺术和小众型艺术两种类型有着不同定价系统,一个主要靠市场,另一个则靠免于行政和商业干预的学术系统,而当下中国这两套定价系统都尚未充分建立。二人出发点不同,对艺术衡量的重心却一致归结到艺术创作的本体,艺术品的市场价格是其“文化价值的量化体现。”

  谷泉:我把艺术创作的目的,大概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了生存而进行的艺术创作。评价这一类艺术的标准,就是艺术家生存的状况好或者不好。第二类,为艺术而进行的艺术创造。评价这一类艺术的标准,就是艺术家创作的艺术作品,能否达到针对作品的种种要求,比如立意是否新颖,技艺是否娴熟等。第三类,为了社会进步而进行的艺术创作。评价这一类艺术的标准,就是艺术家创作的艺术作品,与社会进步的相互关系达到何种程度的默契;艺术创作作为人类文明成就的切实载体,是否能够为了真实的社会进步,而提供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现实中的中国艺术家,最擅长第一类,人数也最为大众,不仅有高原,高峰也比比皆是,甚至很多世界的高峰都在中国出现,诸如艺术品的拍卖、画家的炒作,或者艺术家种种出格的行为方式等,呈现繁荣景象。属于第二类的艺术家,人数虽然稀少,却仍然保持一定的规模。这类艺术家往往热爱艺术,乐于奉献,虽然有很多艺术家和很多艺术作品,达到了一定的艺术成就和艺术水准,但往往只在一定区域内产生影响,不能有所突破。第三类艺术家则极其罕见。典型如艺术的各个门类,普遍没有行业公认的代表人物出现,不仅没有高峰,高原也没有,只有平原和低洼地带,一片萧条。

  今天的中国,处处堵塞着标举“风格”的生存大师。大家都在强调技术、堆砌和知识的积累,不强调解放、自由和智慧的迸发。现实中的中国艺术,奉行了狭隘、局促和“一招鲜吃遍天”的庸俗逻辑,只炫耀成果,不去探索艺术无穷无尽的可能性。现实社会对艺术的判断,基本也就是商业、娱乐和虚假点缀。艺术对社会进步的意义已经被各种力量所瓦解。艺术的进步意义成为奢侈品。这些都需要每一位艺术从业者深刻反思。

  陈岸瑛:艺术品的价值和价格是新美学的核心问题。艺术或文化产业如何发展是当前的社会热点,我认为其瓶颈问题恰好和新美学的问题是一致的,都涉及定价问题,涉及如何评判艺术品或文化产品的好坏。比如说中国传统工艺,作为文化遗产,作为宝贵的文化资源,正经历一个重新挖掘和确立其当代价值的过程。最重要的一点,一定得保证这个源头是有价值的,如果开发了半天发现是“假非遗”,后面的价值链和供需关系就没法建立,最后不是变成经济泡沫就是变成一文不值的地摊货。文化艺术产品最核心的价值不是材料或工艺成本,而是文化附加值,但它很难被“测定”,显得不可捉摸。如何确立一套评价机制是一个难题,关系到中国文化艺术产业今后的发展。

  从定价的角度来看,艺术可分为两个类型。一种是大众型艺术,如古代的年画和现代的商业电影,其价值基本上是由自由的市场交换决定的,卖得越多表明受欢迎程度越高,基本上可以从销量上判定作品是不是成功,是不是有价值。但是小众型艺术就比较特殊了,因为它的价值是由少数人、由专家系统决定的。商业系统本身无法凭自身确立其价值,在西方,艺术的核心价值是由一套学术系统确立的,诸如公信力的美术馆、艺术批评家、艺术史学者、鉴藏专家等。比如某件作品被Moma收藏了,或某个艺术家在那里办了个展,其拍卖价格就会相应提升。再比如说,无论经济如何低迷,艺术史上一流的作品永远是有人愿意买单的,在这里,艺术品的市场价格是其文化价值的量化呈现。

  英美国家的艺术定价系统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有一套独立于市场的学术系统,确定了艺术品的核心价值;另一套是市场系统,通过自由透明的竞争和交换让最有价值的作品胜出。当然,还有一套免费的学习系统,如美术馆公共教育或大学艺术史教育,来提升消费者的艺术眼光。中国文化艺术市场目前的乱相,归根结底是这两套系统未能充分建立的缘故,尤其是免于行政和商业干预的学术系统。

  拥有开拓的世界视野和历史眼光

  新的艺术评价体系应该能够容纳当代较复杂的实践经验跟美学经验,邵亦杨、王红媛侧重讲了“开拓的视野”——“中国当代的艺术已经是一个多元的形态了,对多元形态的艺术用多元的标准来评价可能更合适一点,也相对来说更有效一点。”

  王红媛:中国观众过去习惯于欣赏传统媒介的艺术作品,比如国油版雕,对这类的艺术品,他们问题不多,没有那么困惑。大家对过去的学院的标准,官方展览的标准也还是比较尊重的。但是一旦涉及当代艺术,涉及新媒体艺术或用传统媒介来搞当代艺术,搞实验艺术,比如用国画语言去画当代题材,大家就感到没有什么各方都认同的价值标准了。因为判断问题给大家带来一个很大的困惑。在美术史研究中要把中国当代艺术观念的产生发展与国外艺术复杂的对应关系讲清楚。当然这种历史写作里面也要用到很多跨文化研究的理论成果。对中国当代艺术严谨的艺术史研究最为重要。同时对中国当代艺术大量的独立艺术批评实践也是极为重要的。没有这些具体的批评,负责任的批评,评价体系的建立也是空谈。

  当然,中国的艺术传统不仅没有必要否定,而且还应该继续存在和发展。对偏传统的中国艺术不能用西方艺术的标准去衡量和否定。我主张评价系统应该是多元标准的。一方面中国当代的艺术已经是一个多元的形态了,对多元形态的艺术用多元的标准来评价可能更合适一点,也相对来说更有效一点。另一方面,无论是做艺术市场的人也好,还是只是喜爱和欣赏艺术的人也好,不要着急要明确的标准,要花时间去了解和体验具体的艺术历史和艺术作品。这也是欣赏或者“玩儿”艺术的乐趣之一。

  邵亦杨:西方在19世纪末以前是以审美为艺术标准的,美的价值标准体系有一整套的评判标准,而且专门有一套艺术史学史教给艺术家,艺术理论家、批评家怎么去从形式美学、文化类别上分析艺术作品。到了现代主义艺术时期非常强调创新和原创,强调表达艺术家个人情感,表现艺术本体的内容,反对艺术受到宗教或是意识形态的控制。这也是一个评判标准,这就超越了原有的美的问题。到了后现代主义时期,随着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大众文化的兴起,关于艺术的评判标准又变了,前卫艺术应该对于社会文化提出一种挑战,就是你是不是能够提出问题,没有挑战性你就不是一个好的艺术。也就是说,不仅仅形式上要有创新,思想上也要有创新。以这个思路追溯到艺术史,我们可以发现达·芬奇、米开朗基罗、伦勃朗等等伟大的艺术家在思想上都是有创新的,他们也都不只是形式上的贡献。因此,这个评判艺术标准的变化是随着人类思想和精神的发展而变化的。

  商业炒作从来都有,但不是第一位的,为什么?从马奈、莫奈的画开始,他们当时并不是最有钱的人炒作的,在那个年代最有钱的人买的是学院派的古典的、浪漫主义作品,而不是印象派的。印象派价钱便宜,一般新兴的中产阶级都买得起。20世纪中期以后,莫奈反而成为艺术市场的标杆,他既没有依赖于法国的学院体制,也没有依赖于法国的官方体制,而是依赖于市场体制,那么是什么决定了莫奈后来在市场上那么高的价格?我认为是艺术史的发展逻辑,是人类思想的发展逻辑决定了最终艺术品的价值。莫奈和印象派创造了新的画法,而且引领我们用新的眼光看世界,画面上不再表现上帝的光、神的光、启蒙的光,而是我们亲眼所见的光,这样的艺术创新符合人类思想发展的脉络,所以他就成为艺术史中的重要艺术,就可以卖到最高的价钱。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西方的当代艺术当然是有标准的,它既不是自由市场完全决定的,也不是靠制度决定的,是靠社会环境、思想体系、文化体系建立起来的。

  我觉得在我们中国现有的条件下,这个艺术评价体系越自由一点,越开放一点,越宽容一点越好。我们也不应该完全依赖于市场,知识分子应该在自己的心里建立文化标准,哪些艺术给我们最深刻的感动,哪些艺术能够启发我们的思想,我们应该能够阐释它们,分享给更多的人。这是非常重要的。

  新的评价标准必须囊括新的社会实践与审美经验

  “我们的时代发展特别快,每个人及其经验、情感都处在剧烈的变化中”。构建当下有效的艺术评价标准,除了要有“历史的眼光”,还要有“现实感”的基础。正如李云雷所说:“我们的艺术作品应该能够把这些新的经验容纳进来,我们的艺术评价体系也应该在现实感的基础上形成。”

  李云雷:传统中国有一个稳定的评价体系,上世纪40年代以来,在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后,中国文艺构建了一个 “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艺术评价体系,从40年代到70年代也是相对完整稳定的。但是80年代以后发生了变化,80年代建立了一种“新的美学原则”,包括朦胧诗、先锋小说、美术新潮,也是建立了一套艺术评价的体系,但现在来看,是一种精英化的、西方化的、现代主义式的美学标准。80年代以来的评价体系已不能适应现在的实践,或者说这种评价体系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去年讨论诗歌比较多,但是一些打工诗人与底层诗人的诗歌,比如余秀华,比如许立志,现在的诗歌评价体系无法将之纳入进去,不能容纳现实的中国经验和诗歌美学经验,所以应该对这样一种评价体系本身进行反思。我希望能借鉴传统的评价体系、1940年至1970年的评价体系以及80年代以来的评价体系,相互融合互补,形成一种新的艺术评价体系。

  我们要有新的世界视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里面讲到“真善美”,我们谈到真善美,一般觉得是一个常识,不需要太多阐释,但是恰恰对这个常识需要讨论,因为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不同人的认识不同,不同民族、文明也会有认识差异,你的美不一定是我的美,这个群体的美不一定是那个群体的美,不同民族、不同文明之间对美的理解可能不一样,在“常识”的背后有很多不同的力量在争夺、阐释、定义,哪一种能够成为更主流的阐释、更主流的内涵?这本身是不同文明之间的一种争夺,我们其实也处在这样的过程之中,80年代以来基本上是用一种西方式的眼光来看中国文学,现在我们谈文化自觉,开始从传统中国文化里面汲取东西,这就是一种变化,但我们也并不是闭关自守,而要有一种新的世界视野,更加平等从容地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