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起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25.06.2017  16:23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自2018年起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12月份与美术类专业统考同时进行。

    一、文学编导类统考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每科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时间:2017年12月份,与美术类专业统考同时进行。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形式:采取笔试的方式,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承担考试任务。

    (四)命题及制卷: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并制卷。

    (五)评卷: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二、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院校范围

    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部分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985、211工程高校及部属高校可以在统考基础上进行校考,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使用统考成绩,单设录取批次;省属高校及外省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须使用统考成绩,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使用统考成绩,不在我省统设考点安排专业校考,确需采取校考形式考试的,须报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后进行。

     三、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适用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文学编导类涵盖本科层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专科层次影视编导等专业。

    报考有关高校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艺术史论等本科专业,影视编导等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有关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投档录取时关联统考成绩合格库,统考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记者 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