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汇演(音乐、舞蹈门类)入围候选作品的通知

28.07.2015  20:27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群众文艺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繁荣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文化厅不断完善群众文艺创作培育机制,自2014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和选拔优秀新创群众文艺作品,打造了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具有山东特色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

  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在对本地区、本单位征集评选的基础上,共上报新创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门类作品481件,省文化厅择优选出106件。6月14­日—18日,省文化厅组织全省音乐、舞蹈门类新创作品汇演,经文化部专家评委评审,并经公示,确定7件音乐作品(含合唱)、7件舞蹈作品(含广场舞)入围我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音乐、舞蹈门类侯选作品,下步将对入围作品进行打造提升。

  全省各级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优秀新创文艺作品的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制定本地群众文艺创作和群众文艺作品巡演详细规划,组织优秀作品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的“六进”活动。要制定本地推进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的激励政策,将其作为锻炼群众人才队伍,加强相互交流,加强基层群众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推动全省群众文艺创作持续繁荣。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山东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汇演(音乐、舞蹈门类)入围候选作品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