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月二成断面水质劣于五类 将每月通报达标情况

16.02.2015  21:55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1月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进展情况,全省有2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20.4%……

17市省控重点河流断面达标率情况

  鲁网2月16日讯(记者 罗燕 通讯员 张素华)近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1月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进展情况,全省有2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20.4%,7个市存在劣V类水质断面。

  据统计,2015年1月,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度为25.9mg/L,氨氮(NH3-N)平均浓度为1.71mg/L。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剔除4个入境断面后,本月103个省控断面中,除断流或正在河道整治的河流外,有61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59.2%;有2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20.4%。全省17市中有7个市存在劣V类水质断面,其中东营市7个,滨州市4个,淄博市3个,青岛市、德州市及聊城市各2个,济南市1个。

  今年1月27日,郭树清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5年底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这是继“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后,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据介绍,从本月起,山东省环保厅将对省控重点河流达标情况进行月通报,督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尚未消除劣V类水体的断面及责任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