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3·15起实施

13.03.2016  16:51

  文化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力求进一步激发艺术品市场内生发展动力。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发布的《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问题层出不穷,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新修订的《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能否治愈书画市场“假”“乱”“虚”等沉疴痼疾?

  新办法推出多项新制度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解释,此次修订的《办法》除将“美术品”改为“艺术品”等表述更为准确外,还提出建立多个新制度,包括经营者明示担保制度、尽职调查制度,明确了鉴定评估责任与义务以及信用监管制度,同时确定建立为政府监管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委员会制度。

  “从文化管理的角度来看,中国艺术品市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兼顾顶层设计与落地思维的治理体系。反映到中国艺术品市场上,就是包括‘三假’现象在内的诸多乱象。”西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马健分析说,即将施行的《办法》主要针对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简政放权和放松管制的同时加强了某些领域的管制,可以说是进行了市场管制的结构性调整;二是考虑到艺术品金融化和艺术品网络化对中国艺术品市场管制所提出的新挑战并试图纳入管理范围;三是提出建立包括明示担保、鉴定评估和信用监管在内一系列市场运行机制。”

  在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史论系主任陶宇看来,新办法针对艺术品市场上新的事物和现象,比如艺术品经营单位、艺术品鉴定评估、艺术品进出口经营等方面的规定,适应了艺术市场的变化,具有一定的指向性,让大家看到国家所提倡的经营诚信、经营程序规范、鉴定结果负责等有了明确的倾向。他认为,在看到新办法积极意义的同时,也要冷静地看到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其他的监管和企业自身的规范,是由多方面因素所决定的。

  对于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马健持谨慎看法:“多年的经验表明,我们的很多行政规章,往往是出台时热闹一时,业内也寄予厚望,但落实上却困难重重。对于这类现象,往往一方面是由于未能充分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执行成本太高而难以具体落实。”马健认为,为了保障管理办法的有效贯彻执行,《办法》的颁布还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每一个问题都需要充分调动民间的智慧和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鼓励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在《办法》规定的大框架下,根据大胆创新,严密推演,不断试错和完善,从而拿出具体可行的经验办法。以“先局部试点,再全国推行”的方式确保“办法”的落地。同时,为了更好地激发地方文化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文化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应该予以政策上的鼓励和政绩考核上的考虑。

  长期处于维权第一线的中国美协著作权维权办公室主任朱凡表示,从艺术品市场领域来看,中国的艺术品市场还不够规范,更重要的是《办法》如何有效执行。“因为之前也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关键是管理办法能否有一个实质性的执行力度?框架有了,细则可能还要跟进。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这个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一些艺术品经营的制度和规定,实际的操作还需要很多细节支撑。”朱凡举例说,在艺术品鉴定、实际执法、商业展览标准等方面,都需要有相关政策的后续推进。

  打假不容易 鉴证须有序

  随着“3·15”的临近,维权与打假也成为近期艺术界关注的重点。而在艺术品市场,维权和打假同样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马健介绍,中国艺术品市场上的假画问题可谓触目惊心,由于经济的繁荣和技术的进步,目前应该说是中国历史上书画造假的高峰期。虽然新颁布的《办法》对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和评估等服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艺术品鉴定的分歧和纠纷仍然每天都在上演,这个问题的解决还不是专家的水平和能力问题,而是鉴定标准问题。“要找出一条能够让大家都相对比较认同的鉴定流程和鉴定规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从鉴定管理的角度来说,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转换思路,不能再拿以前的那一套观念来指导鉴定管理工作。过去认为,艺术品鉴定非真即假,二者的界限泾渭分明。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案例上,往往围绕着‘真’与‘假’的极端结论争执不休。值得一提的是,新颁布的《办法》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明示担保’。这实际上就是管理思路的一种转变。”马健分析说,这就需要目前已经相对比较成熟的鉴证备案制度作为支撑和保障。

  对于新修订《办法》的出台,从事艺术品鉴证工作的一些机构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如雅昌艺术品鉴证备案中心借此契机发起“诚信联盟”,进一步推出艺术家鉴证备案诚信专场活动。在鉴证机构“艺术家公盘”工作的赵子龙对新发布的《办法》表达了更乐观的看法。他在一篇《文化部新政出台,艺术圈老规矩要改改》的文章中做了四点总结:“第一拳,江湖郎中要玩现,要搞业务先备案”“第二拳,展览电商加评估,都叫运营都得管”“第三拳,要卖作品有挑战,权属定价上台面”“第四拳,鉴定评估别胡扯,谁出结果谁负责”。

  曾任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书画真伪科学鉴定中心主任、艺术品科研中心主任,现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艺术品鉴证体系建构与产业模式研究”首席专家的尹毅表示,艺术品科学备案业务刚刚启步,还存在着技术设备、专业资质、学术支撑、职业道德等一系列问题。“艺术品鉴证指的就是与时俱进的艺术品鉴定,既涉及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艺术品科研工作,又涉及艺术品认知领域的学术研究以及清理伪学术虚假宣传的工作;艺术品鉴证是文化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既可以锁定艺术品图像信息为艺术品收藏、研究与交流服务;又可以为艺术品市场交易提供锁定作品、锁定相关人的有效服务,而且还存在着一个较大的文化产业。”尹毅呼吁,艺术品鉴证要按照艺术规律脚踏实地地有序发展,而不能以“大跃进”的方式与速度乱作为。

  调动市场自我净化能力

  假画对艺术市场各方的权益都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却屡禁不绝。正如陶宇所说,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伪作,或者说是赝品,就是因为一旦艺术作品变成了商品,就不再仅仅是欣赏,而是有了投资、增值的价值。“这样的利益驱使,不论是中西还是古今,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只要有利益的驱使,只要有市场,那么它就一定会有伪作的存在,这个是不可回避的。”

  赝品治理究竟难在哪里?马健认为,就法律后果而论,中国造假者的造假风险和造假成本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的艺术品造假已经产业化和集聚化,成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甚至得到某种程度上的默许、鼓励甚至支持。”而且艺术品的鉴定结论在目前公认的威望极高的鉴定大家已经凤毛麟角或者年纪很大的情况下,已经不再是一道简单的是非题,而成了一道概率题。“在艺术品鉴定上,假如能够通过转变管理思路,将非黑即白的是非问题转化为多大概率的真伪问题,就能够大幅度降低鉴定管理工作的运行成本,赝品问题的严峻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传统管理思路早已不能适应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新发展,必须从市场治理的角度入手从长计议,这是改革的方向。”马健表示。

  在制度设计之外,还要相信市场的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的自律和清洁功能。陶宇认为,艺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现在管理办法规定鉴定方要为自己的结论负责,但也不能完全解决艺术品的真伪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市场自身的净化、靠学术研究,以及艺术品经营企业的程序和规范性管理。“如果一个企业总是卖伪作,收藏家自然就不会去买,这个就是艺术市场的净化能力。如果我们有规范的企业经营,有法律来指导,学术界也发挥应有作用,媒体也去公平对待作品真伪的争论,时间久了,市场的自己净化能力就会产生。”

  北京荣宝拍卖总经理刘尚勇提出了一个更长远和根本的问题。他认为,市场需要管理办法,但主要是指导性、引领性、方向性的积极管理。一个健康的市场,不能简单靠法律法规约束,而是需要在自我生长中生成一个业内共识、行规,最终实现参与者进行自我约束。关于市场的自我净化,就像美国密西西比河泛滥的亚洲鲤鱼问题,要相信市场本身有纠错机制。对于假画、伪作、赝品等问题,刘尚勇比喻为树和草,“古今中外,假画一直伴随艺术市场的发展。但没必要过于较劲,否则就是舍本逐末。市场最终会识别假画,而且鉴定本身也存在竞争,在竞争中最终会得到正确的判断。今天的主要任务,不是锄草,而是种树。‘树’就是优秀的作品,用优秀的作品淘汰劣质的作品,才是最根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