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滕州召开

06.07.2015  11:12

  7月1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滕州召开,总结我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试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王军民主持会议。

  郭树清指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是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村互助金融的一系列指示,深刻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基础上,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和销售合作基础上,嫁接发展信用合作新机制,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趟出一条新路子,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新经验。

  郭树清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试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有部署、有督查、有问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创造性地把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到位。把握好试点工作总体方向,本着审慎经营、审慎监管的原则,坚持信用互助试点设置的基本门槛、基本程序、基本红线。要全面系统地加强学习,掌握信用互助业务新规则,保证试点的正确方向。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把信用合作限定在已有生产经营关系的社员内部,不允许扩展到合作社之外。既不吸收外面的存款,也不向外面贷款,不设资金池,不承诺固定回报。在严控风险外溢的前提下,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具体业务创新,探索形成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信用互助合作的新形式。要制定完善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积极研究制定融资担保、信用评定、风险补偿、费用补助等简单对路、切实管用的配套扶持政策。

  郭树清要求,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合作社及社员积极性,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合作社社员自愿的关系,激发广大合作社社员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的基本原则,让社员群众自己做主,自己了解风险,控制风险。要按照信用互助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业务规则得到充分应用、潜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信用互助业务能可持续的标准,精心筛选培育试点示范社。要发挥好合作托管银行的作用,主动上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研究开发特色信贷产品,积极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对于已有的各种信用互助业务,要加强引导和监管,严格限制其活动范围,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把区域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郭树清还就加快农村信用社规范改制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将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列入工作规划,从不良贷款清收、优质资产置换、财政支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面研究政策,争取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王军民在主持讲话中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中央交给山东的试点任务。

  会上,枣庄、潍坊、临沂市和滕州市、寿光市、河东区政府,五个试点专业合作社,农行山东省分行、省农信联社等单位作了发言。会前,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滕州市祥龙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级翔果菜专业合作社两家试点单位。

  去年底,国务院同意我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目前,全省首批27个试点县(市、区)的37家经营收入稳定、产业基础扎实、管理制度完善的专业合作社的试点资格得到认定,农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信联社被确定为合作托管银行。

  副省长夏耕、赵润田,济南市市长杨鲁豫,青岛市市长张新起,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会议。(中国·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