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全面清理未批先建项目
近日,新泰市召开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批先建项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近年来因各种原因形成的未批先建项目。凡未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均属本次治理的重点,同时对欠缴各类费用的有关项目,逐一调查,督促限期缴纳相关规费。
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分工市长为召集人,发改、国土、公安、环保、住建、规划、执法、人防、气象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按照分类处理和惩罚并举的原则,对不符合土地、规划要求,社会影响恶劣,存在质量隐患和危害群众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拆除;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土地、规划和施工产生影响的违法项目,按照土地(规划)审核、质量鉴定、行政处罚、上缴规费和罚款、补办手续五个步骤进行处置。
对于5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立即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接受行政处罚。从现在开始到11月30日,在规定时限内按时补办的,国土、执法、住建等部门可酌情按照最低标准一次性进行处罚,前置职能部门罚款后,后续部门不再重复罚款。超期超限、拒不办理、拒不交纳罚款和补缴规费的,各部门分别依法按上限坚决从重处罚,通过移交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追偿规费与罚款,停办该项目一切后续手续,同时暂停建设单位审批或开工新项目,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顶风而上的未批先建项目,一律责令停工,由国土、执法、住建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权限分别实施处罚,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莲花山管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未批先建项目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要配备专管人员,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逐一排查、一次性处置到位、不留隐患。今后凡新开工建设项目,无特殊情况必须严格依法报批手续,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要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对责任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后辖区内无未批先建现象发生。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今后该市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基本建设程序关,从工程报建、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监、安监、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备案,所有环节均通过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行网上办理,做到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确保阳光审批,不乱开口子,不走跳棋,坚决杜绝新的未批先建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 齐文波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