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出台"红三轮"补偿方案 最高补偿3000元

20.08.2015  15:55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 8月17日,日照市印发了《日照市主城区车主自愿上缴三轮车、四轮车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市区主城区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的要求,将对市区内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实施有偿收缴,凡是在9月10日前自愿上缴车辆的车主均可获适当补偿,最高补偿3000元。

  《方案》明确指出,纳入本次补偿范围的车主是在市区主城区居住并拥有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车主;纳入补偿范围的车辆是符合补偿条件的车主,在9月10日前自愿上缴的车辆。对于自愿在9月10日前上缴处理车辆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偿。据悉,此次补偿标准按照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具有合法牌照未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摩托车三个类型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