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兑现秸秆禁烧生态补偿资金
31.03.2016 10: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期,日照市财政、环保两部门联合行文,兑现对经督查考核认定的2015年全年无秸秆焚烧的乡镇(街道)共计5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该资金已随文下达到各区县(管委),补偿到无秸秆焚烧的乡镇(街道)。
据悉,在2015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中,市政府高度重视,第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奖惩问责意见,召开了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日办字〔2015〕16号),市生态办(禁烧办)从市监察、公安、农业、环保等8部门抽调30人组成8个禁烧督查组,连续30天进行巡查督查。各区县、乡镇(街道)因地制宜,普遍建立起包乡镇包村包地块“三包”网络,实行县镇村三级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昼夜巡查、监管到地块制度,严防死守,狠抓落实。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火点同比下降98%以上,首次实现全年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零通报,是全省仅有的2个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市之一。根据日办字〔2015〕16号文件规定,对经督查考核认定的全年无秸秆焚烧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给予1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1.03.201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