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21日起可变更门规定点医疗机构
从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18医疗年度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办理工作于12月21日至31日进行,变更结果将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没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无需登记,可继续持社保卡(门规病人加带门规证)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变更定点只需“舍旧定新”
这次变更在办理方法上与往年相同,有门规或门统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需求的参保人不必到原定点办理手续,只需在变更期间内,携带本人社保卡到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门规定点变更时需同时携带门规证。
社保卡丢了也能变更定点
处于社保卡挂失期的参保人,可先携带社保卡挂失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站前街9号)二楼社保经办大厅34号门诊现金报销窗口开具无卡证明,持无卡证明到其所选的医疗机构办理门规及门统变更登记。
错过集中办理也可“人性化”处理
这次变更与往年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在办理时间上将更加灵活。对因特殊原因错过了集中办理时间的参保人,如在2018年1月份在原定点医疗机构未发生门规或门统医疗费用,仍可在1月31日前,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当天即可生效。
门规“专科病”有“专科”的办法
对于兼患Ⅱ类病种中的“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的门规病人,可另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诊疗;对于兼患“恶性肿瘤的治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Ⅰ类病种的门规病人,可另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
【特别提醒】办理多家门规定点变更要注意顺序
在办理多家门规定点变更时,一定要注意办理的先后顺序。具体来讲,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专科医院要先变更:在增加专科定点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机构的,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高级别医院要先变更:对于同时患有Ⅰ类病种和其他门规病种的门规病人,如果同时新增三级综合性医院和变更原定点机构的话,需要先到新增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新选择的门统定点与门规定点为同一级别时,只能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但门规定点属于省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情况除外,仍可在门统定点与门规定点为同一级别情况下门规、门统分别各自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长期护理险待遇别被第三方“忽悠”
2016年开始,济南市开展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业务,历经多项政策调整,获得了参保人的关注和认可。长护保险无需参保人单独参保和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经行动能力评估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
近期,却有不少第三方中介机构,为部分长护定点机构招揽失能病人,并承诺代为申报,在收取了参保人服务费的同时,还从长护机构获取“人头费”。据了解,社保部门近期已要求涉嫌违规收取病号的几家长护定点机构进行整改,下一步将出台规范和简化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流程的新办法。
市社保局特别提醒,符合长护申办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定点医护机构(定点长护机构名单可到市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提出申请,参保人切勿轻信任何第三方中介,将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交由非长护定点机构代为申请待遇。
据了解,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申请长护待遇时,需由参保人家属携带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有效的诊断证明或完整病历材料复印件到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包括养老院、护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中心)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将按申请顺序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