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政府主导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09.03.2018  13:40
        为保障山东昌乐经济社会快速安全发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协作机制,近日,由昌乐县人民政府主导,昌乐县气象局修订了《昌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次《预案》修订过程中,共向农业、水利、民政、交通等24个涉及气象灾害应急联动职能的单位和部门征集《预案》修改意见。修订后的《预案》进一步完善了组织体系,根据各部门职责权限的改变,对各部门应急响应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通过此次修订全面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外,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昌乐县气象局还参与修订了《昌乐县防汛应急预案》在内的21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气象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臧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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