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环保局采取有力措施 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管理

26.11.2016  00:06

  定陶区环保局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 

  二、加强危废管理宣传。通过开展环保宣传、现场巡查等方式,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防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完善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档案。对全区辖区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照国家新版危险废物名录产生行为逐一进行清查,全面掌握污染单位产生量,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方式,填写排污申报登记变更表,督促菏泽三化药业有限公司、菏泽晔康化工有限公司等五家化工企业及时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同时增加了危废的转移和处置量。 

  四、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的落实。对具体环节要完善和加强,并将责任分解明确,落实到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做到分类收集、分类存放、规范有序、专人负责,并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定期定时进行转运,做到及时转运、即时督察、监管到位,确保危险废物的管理安全。 

  五、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力度。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人员培训、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的利用和转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求所有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加强监管,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六、加大处罚力度,对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擅自存放、擅自处置的单位,从严进行处罚,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督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的管理安全。 

  环保局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和协调,及时反应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上的相关问题,主动配合环保部及上级危险废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做到切实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