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08.04.2016  11:28

 

鲁发改服务〔2016〕286号

 

关于做好2016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有关中央驻鲁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号)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鲁组发〔2015〕23号)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落实省“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重点支持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移动互联、软件开发、动漫创意、数字影像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行业及信息服务、教育培训、休闲旅游、文化体育、医疗健康、家政服务、社会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人选。对现代金融、儒学传统文化领域的人选,实行单独支持。

二、申报范围及推荐数量

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主营业务在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领域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申报主体须为企业。不受理个人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3、已申报其他领域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或申报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4、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如需申报,须完成原计划工作目标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对已出泰山学者管理期,未进行期满评估考核的,暂不接受其申报。入选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项目还在实施中的,不得申报。

5、对现代金融、儒学传统文化领域的人选,不设推荐名额上限。其他领域,各市最多推荐10人(其中,每个企业单位最多申报1人),省直单位、省管企业、行业协会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最多推荐1人。其中,各市推荐的所有领域人选中,须有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引进或拟引进的人才,如没有省外海外引进人才的,本次暂不受理该市申报。

6、鼓励全职从省外海外引进人才。

三、人选及团队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服务业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研究开发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首创或领先水平。其中,国内人才须2011年以来在促进服务业相关领域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担任国内知名服务业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服务业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有主持研究开发服务业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的经验。

2、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

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有实质性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省外海外人才全职来我省工作,须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申报单位条件

1、2015年5月31日前在山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2015年度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对儒学传统文化领域企业可适当降低门槛要求,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和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250万元。

3、企业投入人才团队申报项目的资金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助金额。

五、创新项目条件

1、实施项目有利于促进我省服务业转型升级,以科技信息等高新技术为依托,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运用和创造新的组织方式、管理模式,主要研究开发新的服务业商业模式、经营业态和新技术应用以及其它新兴服务产品。

2、有包括完整详细的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的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有经过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制或审核的项目资金预(估)算,新实施的项目当年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项目实施或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已获得风险投资投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

3、在培育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提供新产品、拓展新领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开发潜力、市场前景和示范带动作用,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http://www.rcsd.gov.cn。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需在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后,进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需在平台注册后,进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信息,提交申报书。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

2、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向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提报,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商市财政局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提报;中央驻鲁单位、省管企业、省直单位,经本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提报。个别人选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后,一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七、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2、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省属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报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原件等方式逐一初步审核,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对降低门槛要求的申报企业,需在正常推荐程序之外签署特别推荐审查建议,并由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省属单位具体审查人员、分管领导亲笔签名。

3、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统筹宣传发动工作,靠上策划参与,并协同当地服务业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职能部门及工商、税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统筹把好关口。凡组织部门没有把关的,省发展改革委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有关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应责任。

4、申报人选工作计划书要慎重拟定,内容具体明确,特别是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应与入选后签订的工作合同保持一致。如目标任务存在不一致的方面,工作合同须以较高的目标为准签订。如目标任务存在明显夸大或者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人选的申报资格。

5、对于拟全职引进人选,须提供申报人选本人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作出的书面承诺,发文公布入选后3个月内,全职进入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该人选的入选资格和申报单位下一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资格。

6、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项目、企业,按照有关通报、通知要求,区分相应责任,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在去年资格审查阶段就已经发现材料不真实的情况,本年度一律不再受理其申报;对曾在申报其他科技、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人选及单位,本年度一律不再受理其申报;对被取消千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资格、称号的人选,一般不予受理其申报,已经做出组织结论的,由省发展改革委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7、放宽菏泽市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条件,按照《关于支持菏泽市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鲁组发〔2015〕65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菏泽市申报人选不做省外海外人才引进要求。

八、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于5月20日下午5时前,通过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省发展改革委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须于7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重新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反馈意见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将不再反馈意见。

2、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与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协调处联系,电话:  0531—86191764。

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如有问题反映,请与省委组织部人才处联系,电话:0531-51775091。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