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拉分店关门阳光干洗接手 原会员卡只能消费不能退?

16.01.2016  16:32

  家住槐荫区阳光100的王女士在小区内朵拉洗衣店办了会员卡。2015年上半年,那家朵拉洗衣店突然关门,会员卡被转到别家洗衣店使用。但是王女士认为,老会员卡虽然还能使用,买到的服务却变差了,新东家却只许消费,不让退卡。

  王女士表示,她办卡的朵拉店位于阳光100小区G3区,开卡时间是2012年7月,“第一次充了300块,后来卡里一直都有钱”。她最后一次去朵拉店消费的时间是2015年4月。当时她送洗了两件外套。但不久后,这家店就关门了。

  直到2016年1月,王女士偶然得知,朵拉店关门前曾贴出通知,称该店办理过会员的顾客,卡内如果有没消费完的金额,可前往同小区G5区的阳光干洗店继续消费。她依言前往阳光干洗,洗了一件羽绒服,并提出想找找半年前送洗后失踪的两件衣服。结果让她大失所望。

  “那件羽绒服上有个油点,他们洗了半天没洗掉。我两件衣服在哪儿也找不到。他们承认朵拉送了些衣服去,但有没有没领走的,他们也说不清。”她说,她提出退卡要求,遭到阳光干洗店拒绝,对方称只接受原朵拉的洗涤业务,退卡或其他纠纷概不负责。

  13日,记者来到阳光100小区内的阳光干洗店。记者表明来意后,阳光干洗负责人告知,他们与那家朵拉分店签订了协议。协议中约定,他们只接手朵拉会员在会员卡未消费金额范围内的洗涤业务,其他纠纷概不负责。

  13日至14日,记者多次致电涉事的朵拉店负责人,电话未能接通。14日下午,记者致电朵拉洗衣总部。工作人员称,该分店已迁址,其余情况未透露。

  记者就朵拉以贴公告方式告知会员洗涤业务由阳光干洗接手是否妥当的问题咨询了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的徐丰伟律师。他告诉记者:“义务转移应该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尽管朵拉曾在店门口贴出通告,但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通知到消费者本人,经过消费者本人同意才可以转让,否则朵拉应当对会员进行退卡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