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提供法治保障

31.10.2014  11:12

 

济宁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全市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村居骨干人民调解员,坚持“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因选举程序、选民资格、选举方式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一起、登记造册一起,化解一起、销号回访一起。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亲自调解案件,重点化解领导交办、部门移送、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纠纷。对于因宗族势力、利益关系等影响、干预、操纵换届选举工作而产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知识,营造依法选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选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换届选举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提供法律帮助。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所所结对”、“一村居一名法律顾问”等活动,发挥基层法律顾问作用,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和自治组织制定完善换届选举规范性文件,将换届选举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选派优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服务团,当好政策参谋和法律助手。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办理涉及选举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在换届选举期间挑词架讼、煽动闹事的执业人员,一律责令暂停执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