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多村合并”建农村社区 票选社区村民委员会

28.10.2015  17:06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张孟强介绍《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张孟强介绍,将依法直接选举产生社区村民委员会。

齐鲁网 10月27日讯 (记者 张雯婷)今天上午,山东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孟强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张孟强表示,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今后一段时期,省内将建立多村一社区体制,依法撤销合并社区内原行政村(含中心村、非中心村)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村民委员会,改传统的村庄管理体制为现代社区治理体制,并以社区层面设立党委或党总支,逐步实现一社区一村(居)民委员会。

农村选举方面,将依法直接选举产生社区村民委员会,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社区监督组织;完善社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夯实村民自治基础,同时建立社区协商机制,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驻区单位共建机制。

在多村合并建设的农村社区,如何进行社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记者了解到,在全省规划建设的12000多个农村社区中,有2000个左右属于“一村一社区”,其他10000多个都属于“多村一社区”,涉及67000多个村,平均6.2个村一个社区。

张孟强表示:“多村合并规划建设农村社区,选举成立社区村民委员会,其成员应当兼顾原村落分布状况。融合度较高的,可采取‘合推合选’的办法,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共同投票选举产生社区村委会成员。融合度不高的,可采取‘分推分选’的办法,以原行政村为单位提名产生1-2名候选人,再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共同投票产生社区村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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