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对策

14.12.2015  16:52

平邑县审计局 尹广涛 王宁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作为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治理机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虽然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但其在基层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村居干部的管理行为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好村居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直观反映中央、省、市、县的系列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为乡镇一级完善体系制度建设意见,还可以对在职的村居干部进行一定程度的震慑,严肃财政财经纪律,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目前,各地的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都处于起步阶段,总体来说,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笔者浅从实际出发简要谈一谈自己的一些感受。

一、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1.审计任务较重,短时间内审计力量配备不足与审计需求大的矛盾较为突出。每个县有独立账务的村居数量均不少于400个,而目前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县区,配备的村居审计人员普遍较少,人均项目负担量较大。此外,涉及群众信访的审计项目占比较大,这些信访项目任务重、信息量大,审计力量和审计时间严重不足。导致某些审计项目流于形式,审计不全面,审计事项审的不深不透,起不到经责审计的应有的效果。有时,审计报告还成了某些信访人员的矛头,存在审计风险。

2.审计着眼点不高,拘泥于财务收支情况。从目前审计实施的情况来看,多数村居干部经责审计的重点仍是关注财务支出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也主要集中于财务收支方面存在。多数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能够与村居重大决策关联起来进行审计。对问题的认识仍受到常规经责审计模式的影响,局限于就事论事,而不能就事论人。对于村居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村居议事程序、集体资源资产利用、集体债权债务等关注较少,不能完全反应村居干部任职期间村居情况的全貌。

3.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目前,村居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的运用上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的做法是将审计结果上报镇街主要领导,为镇街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乡镇领导同志对构成违规违纪的问题,从镇街实际工作需要的角度出发,或给予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偏轻,或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不予公开,这导致部分信访问题项目,长期得不到有效化解。这个问题导致村居干部对审计重视不够,对审计工作配合不到位,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也导致执行审计结果困难。

二、关于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建议

1.配足配强村居干部经责审计队伍,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目前实践比较成熟的一种模式为每个村居审计单位配备不低于4人的配备,较大的镇街应配备6名以上的审计人员,在这个基础上合理规划审计项目,以“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的办法,有目的地制审计计划,确保基层审计单位每年的人均项目负担数不超过7个。

2.注重创新,高起点实施村居干部经责审计工作。在实施村居干部经责审计时,审计人员应提高定位,跳出常规财务收支审计的桎梏,重点关注村居干部的“责任”,坚持“以权定责,以责定评”,经济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不作评价。同时,反映问题要客观,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不能以偏概全,尽量采取写实的办法进行表述。如村居土地政策执行情况、集体资源资产利用情况、任职期间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等方面,完整覆盖其权力运行轨迹。同时,还应关注村居内各项基础事务的情况,审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行为。

4.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真正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一是要搞好审计成果的加工提炼,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向镇纪委等部门汇报。二是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积极与农经管理部门联合查找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和防范问题的措施,力求查出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三是将审计报告于村居干部考核挂钩。将审计结果真正与村居干部关联起来,将审计报告作为组织部门考核村居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威慑力,真正发挥审计在村居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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