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面构建“多元共治”的水污染防治机制

21.10.2016  14:33

  青岛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水环境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施治与市场驱动并举,增加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方式和途径,科学设定政府、企业、公众的水环境治理责任,推动水环境由政府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向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多元共治”,全面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机制。

  一是坚持水环境管理的“政府统领”,厘清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职责。建立统一的流域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各职能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在流域截污治污、面源污染防治、河道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调动各责任单位齐抓共管,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形成全市水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二是强化水环境的“企业施治”,严格落实企业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实施工业企业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双许可,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排污企业的分类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逐步实行差别化的总量减排措施,督促企业按照环保规范的要求,自觉做好水污染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水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三是深化水污染治理的“市场驱动”,扎实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水污染治理工作。理顺行政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水污染防治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投资补助、推广运用PPP治理等方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厂、河道砌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环境公共服务的供给渠道,提高环境产品的供给质量,形成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权益融合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四是加强水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水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水环境管理的方式和途径,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积极开展环境“随手拍”活动。从当前水污染治理的重点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出发,将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监测数据通过媒体对外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有效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