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指示

28.11.2014  01:26

近年来,在枣庄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安排,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枣庄市连续20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巨大成绩,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日,枣庄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指示。下步,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法治思维,务实的态度和对森林资源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打赢本防火期森林防火攻坚战,建设安全可持续的人民满意林业。 一是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二是 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 要科学规划,综合施策,花大力气加强森林防火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森林防火墙。 四是 要创新机制,建立起与森林资源相适应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保证森林火灾能得到有效及时控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是 要依法治火,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依法严厉打击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发生。要侦破一批典型的、有影响的肇火案件,依法惩处肇火者。 六是 要加大宣传教育,将森林防火法规、知识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深入细致地宣传,使森林防火意识在广大群众中入心、入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