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苗林一体化 促进生态安全和林农增收

26.04.2015  23:05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担负着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枣庄市立足市场运作与多元投入思路,探索创新经营机制,大力发展苗林一体化模式。按照“品种特色化、布局区域化、产业规模化”的发展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公司、合作社实施为主体,政府扶持、社会筹资、带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的方式,筑巢引凤,加快了植树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的成功创建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全市育苗总面积已达10万多亩,总产苗量30亿株,产值超过20亿元,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已成为育苗区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种苗产业已成为调整农村种植结构,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产业。

 

整合土地资源,筑好一个“巢”。 枣庄市把苗林一体化发展基地主要集中在主要交通公路沿线和区(市)城区近郊的镇街。结合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下大力气推进土地流转,整合土地资源,便于规模生产、集约经营。流转的土地政府负责与农户签订租地合同,经营者按合同事先把租金付给政府,然后由政府将资金逐一发放到户,首先保证了流转土地群众的利益,也解决了经营者拿到土地的后顾之忧。据统计,近年来,全市流转出林业用地近7万亩,用于发展苗林一体化。林木种苗产业已成为成为重点育苗区群众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经济收入的主导产业,据统计重点育苗区群众种苗收占林农全年收入的68%。

 

制定优惠政策,搭好一个“台”。 2012年初,枣庄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滕州市龙泉街道、姜屯镇等4处国有苗圃为龙头,带动“四沿六环”苗木、花卉基地的发展。对新建各类种苗基地给予补助,对林业苗木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给予扶持。特别是枣庄市台儿庄区制定了《台儿庄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产业招商的一系列优惠奖励办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大户投资发展苗木花卉业,实施苗林一体化模式。规定对新实施苗林一体化模式发展的造林工程,达到50亩以上规模的经营单位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达到500亩和1000亩以上规模的,给予镇街1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奖励。目前,已有20多家规模大、实力强的外地客商来此从事苗木经营,建成了运河古城园林、祥和农林观光园、马兰花林园艺等千亩以上苗林一体化基地5处。

 

创新经营机制,护好一个“航”。 加快种苗龙头企业建设,提升种种苗苗产业发展水平是林木种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全市林木种苗产业紧紧抓住国家加大生态建设的有利时机,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努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和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拓宽发展融资渠道,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增加育苗规模,通过公司、协会、基地和农户等不同形式的组合,全市种苗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种苗产业龙头企业16家,千亩以上种苗企业达15家,培育种苗交易市场30个,带动从业人员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