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获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
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环中心城区绿道为框架,市场化建设运营好休闲驿站、森林人家、观光体验园等节点,争创国家生态公园。枣庄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抢抓机遇,积极向上申报争取。2015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以“林场发〔2015〕177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建设,成为山东省首个市级国家生态公园(试点)。
根据初步规划,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试点)横跨薛城区、高新区、市中区,并包含山亭区及滕州市靠近城区的山体部分,主要由中心城区南部的凤凰山系、北部的青龙山系和环城森林大道组成,规划面积20094公顷,环城绿道200多公里,区域内森林覆盖率高达83.6%。公园建成后,将成为中心城区重要的生态聚集区,成为市民生态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成为 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新高地。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尽快完成国家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将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试点)纳入森林公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园建设管理运营机制体制,以中心城区北侧青龙山系、南侧凤凰山系为骨架,以200余公里的环城绿道为环线,以休闲驿站、观光园、体验园、示范园、森林人家、拓展区为节点,努力打造建设美丽枣庄、拓展生态空间、共享生态成果的典范,为全国国家生态公园建设提供经验。
国家生态公园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展示林业生态建设成就、完善生态保护体系、服务民生福祉的重要平台。国家林业局自2014年开始批准实施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建设,并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和引导国家生态公园(试点)积极探索在实施国土空间战略中的功能、定位、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以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