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丽:巍丽公诉席上 耕桑检坛之中
在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遇到难办的案件、碰到搞不懂的法律难题,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说“找桑丽啊,听听她的意见”。是啊,桑丽不仅是公诉科的主心骨,更是全院首屈一指的法律活词典、办案一本通。同时,她充分发挥领头雁精神,带领牡丹区院公诉科先后荣膺“山东省优秀公诉团队”、“全国优秀公诉团队”。
桑丽,1994年从山东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分配至牡丹区检察院公诉科后,从一个专业不对口的门外人,又是怎样成为牡丹区院人服人赞的法律业务专家,成为山东省公诉人才库成员呢?
对理想信念,她如初心般坚守
公诉席上的桑丽,清丽洒脱,一举一动,透着干练,用通俗生动的语言将精深的法理演绎得深入浅出。23年的公诉生涯,桑丽正是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政治态度,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融入到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为人民执好法,为党树好形象,用责任、热情谱写出一篇人民检察官为人民的精彩篇章。
面对群众,她始终是群众的“贴心人”,让严肃的法律充满了温度。2009年,年仅5岁的小梦欣的爸爸因家庭争执,不慎将妈妈伤害致死,小梦欣只能与家庭困难的爷爷奶奶生活。桑丽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救助机制,联系专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为她购置学习桌等用品,桑丽还与小梦欣交上了朋友,定期看望,长达8年的陪伴,让孩子受伤的心灵不再孤单、快乐成长,在狱中得知女儿情况的梦欣爸爸,表示一定努力改造,回报社会。
对团队同志,她如亲人般关护
在桑丽的脑海里,她一直这样认为:工作是快乐的,在一个和谐团结的集体中工作会更快乐,因此,她始终用自己的热情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用自己的关心关护凝聚着这个向上的团队。她以身作则,二十年如一日地坚持每天的提前一个小时到单位,加班加点对她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所以,作为科长的她,在工作上,对科里检察官的要求虽然近乎“严苛”,但大家都很服。每每有新同志加入团队,她就主动承担起“传帮带”的任务,从阅卷、提审、制作报告,到陪同开庭、传授讯问和开庭技巧,逐项解释、悉心指导,一点一滴、手把手地从头教起。
尤其在面对各种压力、阻力甚至威胁时,她总是往前站,不怕得罪人,挺得直脊梁,保护好同志。丁某等五人挪用公款案开庭审理,得知其家人纠集百余人员到庭时,桑丽果断决定与承办此案的女检察官一起出庭公诉,在被围堵、受到言语攻击和侮辱时,桑丽始终保持克制,有条不紊的完成庭审,她的理性、文明最终折服了参与庭审的每个人,使一场正在激化的矛盾冰释化解,也让出庭的案件承办人在庭审后与她的“保护伞”紧紧相拥。
对检察事业,她如赤子般追求
桑丽始终怀着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信念,勤于工作,用刻苦、拼搏和坚韧,在自己的事业之途上熠熠生辉。她自己承办和参与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近四千件,其中大要案占据三分之一,无一错案。在工作、读书之余,她深入思考,融入到自己的办案实践中去,并撰写多篇理论文章。
她所撰写的《证据与事实的选择——牡丹区院对十三起证据不足性侵犯罪案件的实证研究》被山东省院公诉部门评为优秀调研报告;所写的《恶意串通违法发放贷款如何定性》被检察日报采用;《公诉案件证据应具备的条件》被《中国刑事法杂志》刊发;《危险驾驶罪的司法完善》获得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她创新性的提出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告知制度》,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总结出的《诉前敦促犯罪嫌疑人悔过书》、《诉前对被害人及近亲属告慰书》、《对被不起诉人教育训诫书》公诉三书,在全省推广,被中央政法委转发。
做为一名“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桑丽在公诉路上继续躬身深耕,迈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