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研修班的通知

04.08.2016  23:38

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档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山东档案局(馆)委托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举办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研修班。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8月24日至28日,8月24日下午报到,25日至28日进行学习和研讨。

二.培训对象: 省直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鲁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需要晋升技术职称的人员。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额满截止。

三、上课地点: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四.研修内容:

档案工作发展的观念、模式与方法;管理学原理;文书处理与公务写作;档案学基础理论与人事档案管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与电子文件管理;外国档案管理的理论与方法;职称申报与评定工作介绍、专业研讨;结业考试。

    五.报到住宿地点: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人大厦。

   

六.培训费用: 每名学员培训费90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凭发票回单位报销。住宿费(标准间)220元/人/天。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省人社厅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会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都要提供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时的重要条件之一。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颁发省档案局印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证明其接受继续教育履历。

八.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8月19日前,将参训人员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2.学员要认真学习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定和纪律,报到时请将签字后的《遵守纪律承诺书》交工作人员。

(1)山东大学咨询电话: (0531)88364626 15508607677

  联系人:孙大永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省档案局咨询电话: (0531)68609123、68609127

联系人:教育培训处  张静  韩磊

附件:1.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研修班报名表

        2.《遵守培训纪律承诺书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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