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档案局制订《市档案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

27.03.2015  17:02
              近日,为深入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局领导班子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市档案局特制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是重大决策;二是干部调配、任免和奖惩;三是重大项目安排;四是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制度的基本要求为: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二、根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三、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制度的主要程序为: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


(东营市档案局 苏 雪)
责任编辑: 东营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