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管辖分工

03.09.2014  18:50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外,其他绝大多数案件都由公安机关受理。就审计实践来说,审计中发现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分别由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和反渎职侵权部门具体办理。其他如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侵犯财产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各级公安机关都成立了经侦部门,专门承办经济犯罪案件。(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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