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贸批发市场下月起须建检测室 每月对入场经营者至少检测1次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自3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保证每个月对入场经营者及经营的主要品种至少检测1次,每3个月对入场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种至少检测1次。
“您对从市场上购买的蔬菜、肉类的安全放心吗?”就这一问题,随机受访的消费者大多表示有一定疑虑,尤其是韭菜、芹菜、生姜等品种的农药残留问题及猪牛羊肉中的“瘦肉精”问题。
在批发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相应的快速检测设备,目的就在于建起一道“防御体系”。“我们每天从市场上抽取50批次蔬菜、肉制品等利用快速检测仪进行农残、‘瘦肉精’的快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信息部经理张勇峰说,在该市场已设立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快检短则3分钟、长则半小时便能出结果,“有助于我们筛查风险,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并报送相关部门。”
“依托食品快检,能够快速缩小问题产品种类和范围,提高工作靶向性。”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尚青介绍。据了解,目前我省食用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大多配备了一定的快检设备,但存在设备本身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发挥效果有限。
为了充分发挥快检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暂行办法》规定,今后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与检测工作量相适应的专业检测人员,保证每个月对入场经营者及经营的主要品种至少检测1次,每3个月对入场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种至少检测1次。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入场时实行批批检测,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每周对其检测不得少于1次。对1年内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半年内停止在该批发市场内经营。
“我们能不能把日常买到的菜送到检测室去检测一下?”对批发市场将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的举动“点赞”的同时,济南市民李玲的问题道出了不少消费者的心声。“对此我们不作具体要求,但是鼓励有条件的检测室在特定时间段内开展相应的活动。”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许学新说。从目前我省已建成的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检测室情况来看,大多表示可接受本市场售出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更多采取“不宣扬”策略,主要作为一项“内控”制度来运行,同时倒逼市场经营业户加强自律。
之所以让各检测室自主把握,原因之一在于成本问题。青岛南山市场2013年7月设立了海鲜蔬菜检验室,检验人员肖梅林曾向记者介绍,该检测室最初的投入是政府出的,但是日常检测试剂、人工等费用得市场承担,每年支出10万元左右。作为经营者,批发市场开办者不得不考虑成本问题,除此之外,更关键的是快速检测可作为筛查风险的有效手段,但其检测结果却不具备法律效力,初筛出问题之后还需专业检测机构复检,要将其作为一项服务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仍面临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