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以林长制实现了“林长治”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1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森林面积为4252.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7.95%,林木蓄积量1.3亿立方米,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6个,国家、省级湿地公园数量分别达到66处和13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李琥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主要是补齐山东省生态短板的迫切需要。山东省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是一个缺林少绿、林业生态建设相对滞后的省份。森林覆盖率比全国22.96%的平均水平低5个多百分点,在全国排在第23位,不仅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也低于国际公认的保障生态安全基本标准。森林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保护难度大,是山东省森林生态的明显短板。
森林生态产品短缺问题依然是制约山东省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建立林长制,将进一步夯实责任,全省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必将有力推动全省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稳步提升。建立生态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体系的要求。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牵扯面广,必须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将其纳入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统筹谋划,凝聚各方力量,系统推进。
李琥说,森林越少越珍贵,保护压力越大,保护责任越重。形势倒逼、责任进逼之下,去年山东省有的市、县,像临沂市、日照市、淄博市博山区,已经对林长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省级层面也作了认真筹划准备。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林长制”。随着《实施意见》印发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的全面建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陆续出台,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提供了有效保障,以林长制实现了“林长治”。
编辑:刘自锐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