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强化采砂监管 推动“非法采砂入刑”

21.10.2015  16:30

  为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惩戒力度,水利部正积极推动“非法采砂入刑”。这是记者从水利部20日召开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水利部政法司副司长王治介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提出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该项司法解释将河道非法采砂严重违法行为纳入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制裁范围,有望于今年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出台。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事关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通航安全,事关长江治理开发保护大局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上世纪末本世纪初,长江中下游滥挖、乱采江砂猖獗,为遏制混乱局面,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并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总体可控”,水利部建设管理督察专家祖雷鸣表示,当前在长江干流大型船舶白天的大规模盗采已经消除,但零星的小船在夜间偷采仍然存在,局部河段偷采行为还时有发生。

  非法采砂难于杜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祖雷鸣认为,投入少、利润高,违法成本低是重要原因。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对非法采砂最高仅可处以30万元罚款,相对于非法采砂的暴利而言,罚不抵过。同时由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有效衔接机制尚未建立,对非法采砂者难以起到威慑作用。受暴利驱使,违法者抗拒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此外,基于条例仅适用于长江干流河道,其他河道执法缺乏全国性的河道采砂法律依据。

  近年来,水利部协同各相关部门始终对非常采砂采取高压严打态势。但由于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广、点多、线长,非法采砂游动性强,执法监管难度相对较大。“非法采砂入刑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具有重要意义。”祖雷鸣说。

  据悉,目前水利部正在推进《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为指导有序采砂、加强监管、严格总量控制等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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