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局首次开展水功能区监督监测工作

28.03.2016  10:25

  按照《2016年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监测方案》的要求,3月9日,省水文局水环境监测处完成了首次水功能区监督监测工作。 

  监督性监测是水功能区达标考核监测及评价成果核查的检查方式,旨在保证监测成果准确、可靠。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省水文局水环境监测处会同聊城市水文局,选取卫运河鲁冀缓冲区、徒骇河茌平农业用水区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项目为水功能区常规监测的36项指标。省局、聊城局技术人员共同采样、同步分装样品,并及时将水样送达各自实验室进行分析。目前,已分别完成水样的分析和监测数据的汇总,双方进行了数据相互通报和备案。 

  开展水功能区监督监测是确保水功能区达标评定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结果作为年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