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颁布《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16.04.2015  13:01

  为切实减少油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按照《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的意见》(济发〔2015〕5号)和《汶上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汶办发〔2015〕5号)要求,汶上县颁布《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1.全县所有加油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并通过验收。2.新建、扩建、改建的加油站,新建储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污染治理。

  二、工作步骤:按照“统一协调、部门配合、全面展开、联合验收”的方法,我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分为准备工作阶段、治理改造阶段、检测验收阶段共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制订详细计划,对加油站的基本情况、具体改造完成时间、验收标准要求等都作了具体要求。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工作。各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2、强化责任落实。环保、经信、安监、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油气回收治理实施监督管理。3、加强日常监管。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县经信局负责,联合环保部门着重把好资质认证、治理进度、油气检测和验收四个环节,并定期不定期对油气回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4、严格完成时限。现有的加油站要按时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没有按时完成的,由环保、经信、安监、工商等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不予通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