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多措并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15.12.2014  13:09

  河口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便民服务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效能考核制度、创新机制体制,为推动卫生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抓好法制宣传培训。 层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加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制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利用镇街每月计生例会,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得到落实。     

   (二)加大普法宣传教育 针对生育政策调整、新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车、计生国策赶大集、刷新宣传标语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宣讲卫生法规知识、计划生育政策等,共组织集中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万余次。区广播电台开设“计生之声”专栏,对计生政策法规、利益导向政策、优生优育等内容进行循环播出,并通过“记者问答”形式,就当前热点问题、法律法规进行政策解读,发挥了正面舆论引导作用。 

   (三)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依法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各镇街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镇街科级干部包村包户责任制。区法院确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办理,对计划生育强制执行案件做到快立快办。公安、法院、卫生计生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集中征收行动,营造舆论声势。规范征收程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严格实行持证执法、规范执法,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人员资格化、执法行为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目前,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没有发生1起因征收程序不到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涉嫌非法行医场所293家,立案查处医疗机构5家,取缔无证行医23家,没收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14箱(袋),拆除或纠正牌匾22块,查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2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公告》500份,发放宣传海报110张,发放宣传材料2300份,接受咨询468人次。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754家,培训合格证明2759人。免费发放信息公示牌、卫生管理档案、消毒记录本443套。 

   (五)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镇街、村居将人口计生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办事内容和程序、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和渠道及时在政务公开栏、一站式服务大厅公开,同时,利用东营日报、广播电视、村级公开栏、楼道居民公示牌等向社会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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