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05.12.2016  21:44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迎接第3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12月2日、4日,省总工会分别联合省普法办、省企联、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和省妇联、省残联、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济南大学等单位,在洪楼广场和济南火车站开展了主题为“情系劳动者,法在你身边”的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省总工会副主席冯庆禄出席活动。

本次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总工会法律知识宣传册》、《农民工维权100问》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共解答拖欠职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法律咨询60余人次。

本次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了宪法及常见法律知识,增强了职工的维权意识,扩大了工会法律工作的社会影响,在广大职工中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各级总工会也都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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