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致力构建“大城管”体制
近日,泰安市出台《关于加强泰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大城管”体制。根据《意见》,市、区两级将明确分工,努力构建数字化、精细化、全覆盖的城市建设管理格局;同时,市政府将相关资金按比例分配给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等原来由市级负责的部分审批权和执法权下放到区级。
在城市建设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组织实施。市级负责城区主要道路(包括重要出入口)、广场、公园、主要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作。各区负责市级管理以外的城区一般道路、广场、公园、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建设工作。
在城市管理方面。市级负责城区已建成的主要道路(包括重要出入口)、广场、公园、主要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主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包括第一、二、四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处理场,餐厨垃圾处理场等)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城区已建成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主要河道等范围内的市容市貌、广告牌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负责市级管理以外的城区一般道路、广场、公园、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广告牌匾、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过境道路(公路)、水库、胜利水渠、高新区东区、旅游经济开发区、新华片区等区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现行体制执行。泰城城区以外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同时,《意见》提出,按照权责一致、财权事权统一的原则,根据各区承担的城市建设管理任务,市政府将相关资金按比例分配给各区。按照重心下移原则,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等部分由市级负责的审批权、执法权下放至区级。
进一步完善现行管理、执法、服务于一体的“大城管”体制,逐步实现“小事在网格内处置、一般事件由中心协调解决、大事上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策”的运行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工作内容相近、易于管理和快速处置的原则,将泰城划分为若干网格,组建专门的网格员队伍和巡查队伍。建立数字化城市服务(指挥)中心。整合现有资源,筹建数字化城市服务(指挥)中心,实现核心区域数字化管理全覆盖。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将同步建立分中心,健全网格化管理指挥体系。建立网格化联动协作机制,打造城市管理工作合力。(赵为民 报道)